□本報記者 申屠青南
中國證券業協會7日下發《關于2009年度保薦代表人勝任能力考試報名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要求各報名機構應對照報名條件再次對已報名人員進行嚴格自查,防止報名人員弄虛作假。
《補充通知》稱,鑒于在2008年度保薦代表人勝任能力考試中曾發現個別報名人員弄虛作假,相關報名機構也未按照報名條件嚴格把關,市場影響較壞,為做好2009年度保薦代表人勝任能力考試工作,各報名機構應對照報名條件再次對已報名人員進行嚴格自查,發現不符合報名條件者于12月10日前以書面及電子郵件(zhangling@sac.net.cn)形式反饋協會。如果報名機構為不符合條件的人員進行報名,考試結束后被發現的,協會將對考生個人進行處理,處理結果將抄報監管部門。
根據《2009年度保薦代表人勝任能力考試公告》,參加考試人員應同時滿足三大條件:1、在證券公司從事證券發行承銷、收購兼并、固定收益等投資銀行相關業務的正式工作人員;2、從事證券發行承銷、收購兼并、固定收益等投資銀行相關業務兩年以上,包括在證券公司、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從事證券發行承銷、收購兼并、固定收益等投資銀行相關業務的經歷。以上時間的認定,以被正式聘用時間為準,非正式工作,如兼職、實習等均不予計算;3、已取得證券從業資格(即通過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基礎科目及至少一門專業科目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