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鳥巢”狀告“熊貓” 討要400萬元
稱被一款煙花模仿 侵犯著作權 國家體育場有限責任公司起訴廠家———
熊貓煙花公司生產銷售“盛放鳥巢”產品,被“鳥巢”起訴侵犯著作權。記者今天獲悉,該糾紛案將在本市一中院開庭審理。
此前,被告單位曾經提出管轄權異議,要求將該案移送至長沙審理。法院最終裁定該案由一中院予以審理。
原告國家體育場有限責任公司訴稱,國家體育場又稱“鳥巢”。通過舉辦2008年奧運會,“鳥巢”已經成為一個知名度極高的場所和稱謂。
2008年12月以來,原告發現市場上出現一種“盛放鳥巢”的煙花產品。
該產品由熊貓煙花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監制、瀏陽市熊貓煙花有限公司生產,并由北京市熊貓煙花有限公司、北京市城關迅達摩托車配件商店銷售。
2009年元旦之后,“盛放鳥巢”持續熱銷。
原告認為,上述煙花產品表現出來的外觀形象高度模仿了“鳥巢”建筑作品、模型作品、圖形作品的獨特藝術特征,已構成對原告著作權的嚴重侵害。
原告請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權,并支付侵權賠償款人民幣400萬元。
據了解,本案受理后,瀏陽市熊貓煙花有限公司向法院提出管轄權異議,認為本案應當移送至長沙市審理。一審法院經審理后駁回了其管轄權異議,二審法院經過審理亦維持了一審法院的裁定。
目前,原告已撤回了對作為銷售商的北京市城關迅達摩托車配件商店的起訴。
法院已經向雙方當事人送達了開庭傳票,本案即將開庭進行審理。
今天上午,記者撥打北京市熊貓煙花有限公司的電話,但一直無人接聽。
記者從其公司的介紹上了解到,該公司是湖南瀏陽花炮股份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目前,在公司網站的產品銷售中,已經沒有了“盛放鳥巢”煙花的身影。
(新聞來源:法制晚報 記者:王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