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賈肖明)根據投資者投訴和咨詢的情況,經核實,廣東證監局日前公布了轄區第五批不具有合法證券經營業務資質的機構名單(見下表)。這些機構未獲得中國證監會核發的經營證券業務許可證或證券投資咨詢業務資格證書。
廣東證監局同時提醒廣大投資者注意識別和防范非法證券活動陷阱。應留意如下一些事項:一是應核實該機構是否辦理工商注冊登記手續;二是應查看該機構或個人是否已取得中國證監會或中國證券業協會頒發的證券投資咨詢業務執業資格證書;三是應了解其業務經營方式是否合法;四是應與該機構簽訂相關服務協議,依法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五是應當自覺抵制不當利益的誘惑,對有關機構“免費薦股”、“推薦黑馬”、“提供內幕信息”、“私募操盤”、“保證盈利”等虛假宣傳信息保持高度警惕,并拒絕推銷薦股服務的陌生電話,更不應將投資資金打入他人或非法機構的賬戶,參與有關機構或個人的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