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眼下規定資金總額最多約15億元 臺股昨創18年來最大單日漲幅
早報記者 黃武鋒 綜合報道
第三次“陳江會”剛剛結束,迅速改善的兩岸關系再獲突破性進展。中國移動宣布在臺首筆重大投資、臺灣獲邀參加世界衛生組織大會的次日,大陸境內合格機構投資人(QDII)赴臺投資相關辦法浮出水面。
臺灣金融主管部門昨日正式發布《大陸地區投資人來臺從事證券投資及期貨交易管理辦法》(下稱辦法)。
在上述諸多利好因素的累積作用下,昨日臺股開盤即跳空大漲。臺灣加權指數終場大漲6.74%,為臺股有史以來的第七大單日漲幅,同時也是其18年來的最大單日漲幅。臺股盤面上有2087家上漲,其中788家漲停,僅275家下跌。
外匯市場上,新臺幣當日的表現同樣強勁。新臺幣兌美元匯率挾史上第二大成交量之勢,收揚4.25角至33.233,升值逾1%,創去年10月底以來最大單日漲幅。
QDII圈定四類投資者
臺灣方面去年已宣布放行陸資QDII,但一直到昨日,臺灣金融主管部門才正式發布辦法。該辦法將于5月2日生效,即從下周一(5月4日)起,大陸合格機構投資人(QDII)在臺開戶后,就可以投資臺灣股票。
根據上述辦法,臺灣方面圈定的大陸地區投資人包括四類:除QDII外,還有在臺灣上市上柜(柜臺交易)企業的大陸員工,在臺灣上市上柜企業的大陸籍股東以及其他經臺主管部門許可者。
至于QDII赴臺投資的范圍,則限定于上市(柜)公司股票、債券等有價證券,不能投資興柜股票(未上市上柜股票)及店頭衍生性商品(場外交易衍生品市場)。
上述辦法還特別明確此次放行的是財務性投資、間接投資,陸資暫不得當選董監事、實質控制或影響公司經營管理等,單一陸資投資上市上柜公司,最多可持有被投資公司股權的10%;大陸投資人單次或累計取得上市上柜公司10%以上股份,則視同直接投資,必須另經臺灣有關部門核準。
登臺陸資約15億元
值得注意的是,依據規定,由于兩岸尚未簽署金融監理備忘錄(MOU),短期內陸資在臺開戶后仍無法“炒股”。在此之前,陸資QDII僅能投資可轉換公司債、政府債券、銀行存款以及商業本票等貨幣市場工具。鑒于臺灣利率相對低,陸資就投資目的買固定收益產品的可能性并不高。
大陸QDII眼下最多僅能將其資金總額的3%投向臺灣,據此,臺灣金融管理部門官員估算,QDII入臺最大投資約72億元新臺幣(約合人民幣15億元);如簽署MOU,則投資比例可放寬至10%,約220億元新臺幣(約合人民幣45億元)。
兩岸上周日簽署了“金融合作協議”,臺灣方面已表達了希望能在6月底前簽訂MOU的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