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璐
上海證券交易所4月14日向各會員單位及合格投資者下發通知稱,將延長大宗交易系統專場業務經手費優惠期限至2009年12月31日。
根據上交所此前發布的《關于對大宗交易系統專場業務經手費實施優惠的通知》(上證交字[2008]11號),上交所對大宗交易系統專場業務經手費按照競價交易系統經手費標準的10%收取(即成交金額的0.0011%),優惠期至2008年12月31日結束。此次,為推廣大宗交易系統專場業務,上交所決定將該優惠期延長至2009年12月31日結束。據此,各會員單位應在合格投資者傭金中減免相應費用,并給予適當的傭金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