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7年來首度撤銷首發申請,稱未發現掏空浙江海納行為
東方早報記者 忻尚倫
中國證監會發審委昨日否決了寧波立立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立立電子”)的首發申請,并作出撤銷立立電子公開發行股票核準的決定。證監會還宣布,募集資金將按發行價和同期銀行存款利息退還給投資人。上一次證監會撤銷首發申請是在7年前對海通高科作出的。
本次在證監會發審會上“過堂”已經是立立電子就首發事宜進行的第二次上會。此前,立立電子已經在2008年3月5日通過證監會發行審核。但就在上市前一天,立立電子公告稱,接保薦人通知,將對媒體就公司進行“資產騰挪、二次上市”的相關報道進行核查,上市計劃推遲。這一推遲就是一年的時間。而該場資產騰挪傳聞的另一主角,浙江海納(000925)也于4月3日在證監會并購重組委員會上會,申請進行非公開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暨重大關聯交易,目前尚未公布結果。
證監會相關負責人表述,在二次“過堂”中,發審委的同意票沒有達到5票,為此撤銷了立立電子首發申請。之所以要讓其二次過堂,是因為在對相關質疑和舉報的調查過程中發現,盡管立立電子2002年和浙江海納的股權交易發生在股票發行申請報告之前,但在部分股權交易程序上有瑕疵,同時,沒有發現有掏空行為。
證監會表示,主要是立立電子的招股說明書沒有按要求披露部分事項:一是立立電子包括子公司跟海納公司之間的部分借款情況,二是浙江海納跟立立電子部分設備交易情況,三是立立電子收購相關股權時所做的一些股權待持安排。此外證監會表示,從調查情況來看,沒有發現中介機構存在不盡職情形和違法行為。
公開資料顯示,立立股份發行價21.81元,共發行2600萬股。知名證券律師嚴義明向記者表示,對于利息的支付應由發行人和保薦人商討后決定由誰承擔。據立立電子保薦人中信建投透露,立立電子中簽凍結資金共4.5364億元,如按當時一年期存款利息3.87%計算,立立電子和中信建投僅需共同承擔1751.5萬元利息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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