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早報記者 汪蕊
“各相關銀行對船舶企業在建船舶和有效合同所需的流動資金要確保按期到位”,“采取資本金注入、融資信貸、技改貼息等方式支持兩大船舶集團實施兼并重組,支持骨干船舶企業兼并重組其他船舶企業”。早報記者昨日從獨家渠道獲悉的《船舶工業調整振興規劃》(下稱:《規劃》),透露了上述對于中國船舶工業極具振奮力的信息。
這份長達十多頁內容詳實的《規劃》為中國船舶工業2009年-2011年的發展制定了詳盡的目標以及實現目標的方法。
《規劃》特別提出,到2011年,中國船舶工業將發展“兩個龍頭企業”和“三個生產基地”——“中國船舶工業集團公司、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公司三年后,要在高端船舶市場具備較強國際競爭力,若干家專業化海洋工程裝備制造基地將初具規模,一批船用設備配套企業將發展壯大,同時,環渤海灣、長江口和珠江口將成為世界級造船基地。同時,骨干船舶企業基本建立現代造船模式。”
1月新增訂單僅5艘
中國船舶工業的現狀是:在持續幾年井噴之后,受金融危機影響,陷入低谷。數據顯示,今年1月,全國船舶新增訂單5艘,僅為同期的十分之一。同時,產能過剩日趨嚴重,船用設備發展滯后,增長方式粗放等問題依然突出。
中國船舶工業急需“推手”。現在,“推手”來了。
2月11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了《船舶工業調整振興規劃》。3月10日,上海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針對《規劃》內容召集船企開會討論如何配合實施。
“為積極應對金融危機,鞏固和提升我國船舶工業的國際地位,促進國民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必須加快船舶工業調整和振興。”《規劃》明確表示。
首先穩定“風險訂單”
要穩定我國目前船舶工業的國際地位,必須首先穩定各個船企手中岌岌可危的訂單。
《規劃》指出,要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大型船舶企業和航運企業按期履行合同,積極應對推遲接船、棄船、撤單等經營風險。有關部門將指導船舶企業加強管理,合理安排生產計劃,確保造船質量和進度,保持生產的延續性。
為此,規劃提出目標:今后到2011年,我國造船產量要力爭達到5000萬噸。船用低速柴油機產量達到1200萬馬力。
公開資料顯示,當前,我國已經建成和在建的五萬噸級以上造船基礎設施能力約6600萬噸。為了保持75%以上的能力利用率,確保我國船舶工業的主體能夠平穩發展,未來三年,我國年造船完工量應保持在5000萬噸以上。
銀行資金須按期到位
不過,據記者了解,按照當前市場,行業內預期有20%左右的新船訂單將會因融資困難而取消。而自2008年第四季度金融危機越發嚴重以來,到我國尋求融資的境外船東也明顯增加。要支持今后三年船舶工業保住訂單、穩定生產的重要措施之一就是加大生產經營信貸融資支持力度。
為此,《規劃》表示,“各相關銀行對船舶企業在建船舶和有效合同所需的流動資金要確保按期到位。對船東推遲接船的要適當給予船舶企業貸款展期支持。對信譽良好的船東和船舶企業及時開具付款和還款保函。加強銀企合作,對建設中船舶實行抵押融資。支持符合條件的船舶企業上市和發展債券,加快建立船舶產業投資基金。”
昨日,業內人士認為,此舉有利于類似于熔盛重工等希望上市的企業,“有可能稍后政府會出臺相關政策,扶持相關企業,完成上市。”
發行美元債券增加信貸
《規劃》還提到,要支持金融機構通過發行美元債券或由人民銀行安排資金等方式,增加船舶出口買方信貸資金規模,支持兩大船舶集團和其他骨干企業穩定現有出口船舶訂單。
不過,有金融業內人士認為,由于對國外船東了解不多,所以支持買方信貸仍然存在顧慮,希望在支持買方信貸的同時,可以側重于支持賣方信貸。
除了在信貸上全力支持船企穩定手上風險訂單,對已經被撤單的棄船,《規劃》也采取措施鼓勵央企購買。
《規劃》提到,對中遠、中海運、中外運三大航運公司購買兩大船舶集團建造的遠洋船舶棄船,可享受內銷遠洋船舶相應政策,其購置貸款可納入現行內銷遠洋船貸款貼息計劃。同時還將研究制度相應稅收優惠政策鼓勵金融租賃公司購買兩大船舶集團建造的出口船舶的棄船。
最后,《規劃》還鼓勵造船企業利用現有造船設施開展修船業務。加強修船技術研究,增強大型船舶、特種船舶、海洋工程裝備修理和改裝能力。規范發展拆船業,實行定點拆解,從而使得企業“有項目可做”。
◎ 《規劃》六大政策看點
內銷遠洋船獲17%補貼,船廠貸款優惠延至2012年
一、加快建立船舶產業投資基金
各相關銀行對船舶企業在建船舶和有效合同所需的流動資金要確保按期到位。對船東推遲接船的要適當給予船舶企業貸款展期支持。對信譽良好的船東和船舶企業及時開具付款和還款保函。加強銀企合作,對建設中船舶實行抵押融資。支持符合條件的船舶企業上市和發展債券,加快建立船舶產業投資基金。
二、擴大出口船舶買方信貸規模
支持金融機構通過發行美元債券或由人民銀行安排資金等方式,增加船舶出口買方信貸資金規模,支持兩大船舶集團和其他骨干企業穩定現有出口船舶訂單。
三、購買棄船可享內銷遠洋船政策
對中遠、中海運、中外運三大航運公司購買兩大船舶集團建造的遠洋船舶棄船,可享受內銷遠洋船舶相應政策,其購置貸款可納入現行內銷遠洋船貸款貼息計劃。同時還將研究制度相應稅收優惠政策鼓勵金融租賃公司購買兩大船舶集團建造的出口船舶的棄船。
四、船廠流動資金貸款利率優惠
將對現行的內銷遠洋船給予17%補貼、船廠流動資金貸款實行優惠利率、船東貸款給予貼息支持的政策延長到2012年。
五、“棄舊造新”獲貼息貸款
將研究鼓勵老舊船舶報廢更新政策,對淘汰老舊船舶并在國內大型船舶企業建造新船的給予貸款貼息支持。抓緊出臺單殼油輪(包括單殼雙底和雙殼單底)強制淘汰政策,嚴禁超齡船舶改造營運。
六、“資本金注入”支持兼并重組
制定出臺企業兼并重組的政策措施,妥善解決富余人員安置、企業資產劃轉、債務合并與處理、財稅利益分配等問題。同時,還將采取資本金注入、融資信貸、技改貼息等方式支持兩大船舶集團實施兼并重組,支持骨干船舶企業兼并重組其他船舶企業,優先核準其技術改造項目,鼓勵進行產品結構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