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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姍姍 高永鈺
兩年前就遞交過上市申請的南方電網,昨天重提整體上市消息。南方電網董事長袁懋振在接受《第一財經日報》采訪時表示:“我們正在推進股權改革,推進南方電網的股份制上市,這項工作已做了兩年,今年將繼續推進上市,但對于具體時間表仍需要政府批準。”
早在2006年12月7日,人壽保險(集團)公司就與廣東省國資委簽約,以財務投資者身份投入近350億元收購南方電網32%的股份,成為南方電網第二大股東;廣東省國資委持有股份則從70.4%降至38.4%,仍為第一大股東。南方電網第三、第四大股東分別是國家電網和海南省政府,分別持股26.4%和3.2%。
由于南方電網被確定為中國電力體制改革先行試驗田,所以在實際操作中,有關部門規定,南方電網由中央直接管理、國務院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在國家計劃中實行單列,財務關系在財政部單列。“從2005年開始,南方電網就聘請有關中介機構對股份制改革進行認真研究,并提出整體上市方案。”南方電網內部人士表示,當時行動的根據是2002年由國務院頒布的電力體制改革標志性文件“5號文”,該文件提出:在廠網分開的重組完成以后,允許發電和電網企業通過資本市場上市融資,進一步實施股份制改造。
“原本想以A+H的方式上市,但這由政府層面決定,也有可能單獨上A股,也有可能上H股,現在是籌備階段,最終還沒有確定上市計劃。”袁懋振昨天表示。
對于上市資產,袁懋振稱,除輔業外,南方電網(輸配電資產)都要進去,約3000億元。
不過,中國投資協會的一位專家表示,現在電網企業的輔業是否包括電建單位尚存爭議。在原先的電力改革主輔分離方案中,電力行業輸、配業務屬主業范疇,賓館、醫院、學校等屬輔業,對于這個界定,電網企業并無異議。但在雪災之后,去年4月份南方電網和國家電網向有關部門上報材料稱,送變電企業和電力設計院不應從電網企業里分出去。這份報告受國務院批示,要求再研究,南方電網的主輔分離也就此被延時。“目前電網仍將電力設計、施工、修造等電建企業歸屬于主業范圍。”上述中國投資協會的專家說。
去年2月23日,國資委在2008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中,向部分電力央企提供了126.7億元災后重建資本性支出,其中向國家電網注資87.3億元、向南方電網注資33.4億元。這被業界看作是,國家以補貼形式對兩大電網企業進行了國有資本注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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