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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前三年現金分紅須列表披露;關注大股東業績承諾實現情況
證券時報記者 張媛媛 黃 婷
本報訊 今日,深滬交易所發布《做好上市公司2008年年報工作的通知》,對2008年年報披露作出部署。一并出爐的年報預約披露表顯示,中兵光電成為滬市首家預約披露年報的上市公司,其預約披露時間為2009年1月15日;銀基發展成為深市主板首家預約披露年報的上市公司,其預約披露時間為2009年1月23日;永新股份為中小板首家預約披露年報的上市公司,其預約時間為2009年1月20日。
根據《通知》,凡在2008年12月31日之前上市的公司,應于2009年4月30日前完成2008年年度報告的編制、報送和披露工作。在2009年1月1日至4月30日期間新上市的公司,如在上市公告書中未披露經審計的2008年年度財務會計資料的,也應當于4月30日前披露2008年年報。
《通知》指出,上市公司應按照《關于修改上市公司現金分紅若干規定的決定》的規定,在本次年度報告中以列表方式明確披露公司前三年現金分紅的數額、與凈利潤的比率,并最晚于2009年6月30日前完成對公司章程的修訂,明確現金分紅政策。2008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現金利潤分配預案的上市公司,應當在審議通過本次年報的董事會決議公告中說明原因,并說明未分配利潤的用途和使用計劃。
《通知》要求,上市公司大股東曾提出公司2008年業績承諾的,董事會應關注業績承諾的實現情況。公司2008年業績未達到大股東承諾水平的,上市公司應督促大股東及有關當事人按約定履行相關承諾。存在大股東及其附屬企業非經營性占用上市公司資金的上市公司,應當在本次年度報告全文的“重要事項”部分的“關聯債權債務往來”以及年度報告摘要中,增加披露非經營性資金占用的發生時間、占用金額、發生原因、責任人和董事會擬定的解決措施。
《通知》稱,上市公司如果在報告期內發生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股5%以上的股東違反相關規定買賣公司股票,或發生其他涉嫌違規買賣公司股票且公司已披露將收回涉嫌違規所得收益的,應當在本次年報全文的“重要事項”中披露董事會收回其所得收益的時間、金額。
此外,兩個交易所還對上市公司履行社會責任的信息披露作了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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