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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晶
為便于監管,新增XBRL格式
年報披露工作即將展開,按照上證所規定,相關上市公司應在2009年4月30日前完成2008年年報披露工作。昨日,上證所向滬市各上市公司下發通知,要求做好年報披露工作。與往年相比,上證所更加強了上市公司在“現金分紅”事項上的披露要求;同時在提交年報的形式上,除了一份常規的PDF格式文件外,上市公司還須新增加一份XBRL(可擴展商業報告語言)實例文檔。
與往年相同,年報披露的最后日期是4月30日,而在2009年1月1日至4月30日期間新上市的公司,如在上市公告書中未披露經審計的2008年年度財務會計資料的,也應當在此日期前披露2008年年報。上證所指出,不能在規定時間內披露年報的上市公司,上證所將對公司或相關人員予以公開譴責。
為避免上市公司年度報告過于集中披露,根據均衡披露原則,上證所每日最多安排45家上市公司公布年度報告。
值得注意的是,與往年相比上證所本次年報披露更加強了對“現金分紅”事項披露的要求。“上市公司應按照《關于修改上市公司現金分紅若干規定的決定》的規定,在年報中以列表方式明確披露公司前三年現金分紅的數額、與凈利潤的比率,并最晚于2009年6月30日前完成對公司章程的修訂,明確現金分紅政策。”
同時,2008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現金利潤分配預案的上市公司,應當在審議通過本次年報的董事會決議公告中說明原因,并說明未分配利潤的用途和使用計劃。
另外,上證所還全面推行上市公司年報XBRL形式的披露。具體而言,上證所要求滬市上市公司在披露2008年年報時,需同時提交兩份電子文件,一份是常規的PDF格式文件,另一份是XBRL實例文檔。
上證所上市部有關人士曾介紹,XBRL是目前應用于非結構化信息處理尤其是財務信息處理的最新標準和技術。此前這些XBRL數據主要運用于交易所的內部監管,而從2008年年報開始,上證所決定向社會公開披露XBRL格式年報,從而使其運用更為廣泛和深入。同時,XBRL技術提高了年報編制的質量,便于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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