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嘴借解套之名騙錢財 熊市中股民謹防忽悠(2)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21日 07:59 北京商報
律師觀點 投資者難維權 由于股民被“忽悠”的事情時有發生,因此很多專家指出,如果有股民被黑嘴“忽悠”而導致虧損,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機構“利用傳播媒介或者通過其他方式提供、傳播虛假或者誤導投資者的信息”,并規定由此給投資者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盡管如此,很多投資者都無法利用法律保護自己的權益。”昨日,證券維權律師鄭名偉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他同時介紹稱,目前很多以證券咨詢為名的公司在打法律的擦邊球。“他們承諾的時候是一回事,違背承諾后賴賬是另一回事。在資本市場中,有太多的理由導致他們的判斷不準,比如說他們推薦一只股票之后,一個大的政策出臺,這些機構就可以把所有的責任都推到政策上去,并向投資者表示如果不是政策出臺,股票就可能有多少個漲停。” 鄭名偉同時表示,很多非法機構在斂財之后都采取人間蒸發的形式躲避股民的投訴。“這種情況下,股民很難利用法律維權,因為被告一方已經在工商局注銷,作為律師,我們根本無從查清。” 因此,律師建議投資者,不要輕易接受別人的邀請,參加所謂的股票咨詢。即便參加,也不要發生資金往來,以免上當受騙。“從律師的角度看,目前此類案件的維權很難進行,維權成本非常高,因此投資者還是要自醒,到什么時候也要繃緊防騙這根弦。”鄭名偉表示。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 新浪財經吧 】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