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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湘平:適時制定融資融券自律規則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29日 07:58 全景網絡-證券時報
黃湘平在學習貫徹兩《條例》專題會議上表示適時制定融資融券自律規則 證券時報記者 于 揚 本報訊 中國證券業協會昨日召開專題會議,學習貫徹《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證券公司風險處置條例》兩個條例精神。協會會長黃湘平表示,要根據《條例》要求,適時起草和制定融資融券風險揭示、證券資產管理等新的行業自律規則,進一步加強行業基礎性制度建設。 黃湘平就行業自律組織學習貫徹兩《條例》提出四方面的工作部署。 一是要繼續深入學習,認真貫徹兩個《條例》精神,要在協會自身學習的基礎上,組織推動全行業的學習,將兩《條例》的學習與開展自律管理與服務工作、投資者教育、從業人員考試和后續職業培訓工作有機結合,使兩《條例》在證券行業深入人心。 二是要加強調查研究,對貫徹落實兩個《條例》應當采取的措施進行細化和深化,對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向監管機關溝通和反映。 三是要抓住機遇,以兩個《條例》頒布實施為契機,以證券公司專業評價為結合點,推動行業的創新發展。 四是要配合監管機關進一步加強基礎性制度建設,對已經制定的《證券公司證券自營業務指引》、《證券交易委托代理業務指引》等自律規則進行梳理、補充和完善,并根據《條例》要求,配合監管要求和行業發展需要,適時起草和制定融資融券風險揭示、證券資產管理等新的行業自律規則,把行業自律管理和服務工作提升到一個新的水平。 會議一致認為,國務院同時出臺兩個規范證券公司發展的行政法規,這是證券市場基礎性制度建設的又一重要舉措,充分體現了國務院對資本市場和證券行業的重視、關心和支持。兩《條例》細化和深化了《證券法》、《公司法》等法律,確立了證券公司監管的法律框架。《條例》不僅對證券公司的準入和退出、組織機構、業務規則與風險控制、客戶資產的保護等作了十分全面的規定,而且為證券公司在有效控制風險的前提下,依法開展經營方式、業務或者產品創新、組織創新和激勵約束機制創新等方面預留了發展空間。這對保護客戶利益和防范證券公司風險以及行業的創新發展,將產生十分積極而深遠的影響,證券行業將迎來新的發展機遇期。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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