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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做好調(diào)整證券交易印花稅稅率工作的通知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24日 07:33 全景網(wǎng)絡-證券時報
各有關單位: 根據(jù)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diào)整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稅率的通知》,從2008年4月24日起,對買賣、繼承、贈與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quán)轉(zhuǎn)讓書據(jù),由立據(jù)雙方當事人分別按1‰的稅率繳納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請各有關單位做好相關工作。 上海證券交易所 二00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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