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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股大宗交易禁超漲跌限制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24日 06:22 新京報
上證所發布“大小非”減持指引,配合證監會指導意見規范市場 - 措施 本報訊 在印花稅下調的同時,上海證券交易所昨日發布通過大宗交易系統轉讓限售股的業務指引。這被市場人士看作是此前證監會規范大小非解禁利好的延續。 此次發布的指引,是對規范“大小非”減持指導意見的細化。此前,部分券商、基金對于證監會這一指導意見的實施效果存有疑慮。上證所的指引,正可解除這部分疑問。 上證所負責人表示,指引在幾個方面對證監會的規則作出了細化。在參與者范圍上,預計一個月內出售超過150萬股的交易,也建議在大宗交易系統內進行。 同時負責人稱,上海證券交易所將把其他業務中業已存在的一級交易商制度引入大宗交易系統業務,以提高大宗交易系統的運行效率。 指引還要求,漲跌幅限制證券的大宗交易成交價格,由買賣雙方在當日漲跌幅價格限制范圍內確定;無漲跌幅限制證券的大宗交易成交價格,由買賣雙方在前收盤價的上下30%或當日已成交的最高、最低價之間自行協商確定。 新浪財經獨家稿件聲明:該作品(文字、圖片、圖表及音視頻)特供新浪使用,未經授權,任何媒體和個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載。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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