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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局:年報須優先報送該局 嚴肅處理違法行為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2日 00:44 東方早報
早報記者 張明揚 國家統計局昨天發布《關于確保上市公司統計年報及時全面準確上報的通知》稱,一些上市公司拒絕向統計部門報送有關統計年報。經統計局與證監會溝通,上市公司不得拒絕向政府部門履行報送統計資料的法定義務。 統計局稱,一些上市公司以中國證監會下發的《關于做好上市公司2007年年度報告及相關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為由,拒絕向統計部門報送有關統計年報。 “經我局與中國證監會溝通確認,證監會《通知》中關于上市公司向有關部門提供年度統計報表的規定,目的在于要求上市公司更好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公平、公正地向有關部門和社會公眾披露有關信息,而不是讓上市公司拒不履行法定統計報送義務。”統計局稱,證監會和證交所對上市公司披露信息只有最后期限和最少內容的要求,并沒有限制上市公司提前披露或增加披露內容。上市公司必須切實履行向政府部門報送資料的法定義務,同時向社會公眾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向社會公眾披露信息的時間和內容應當服從于向政府部門履行報告義務的時間和內容,而不是相反。”國家統計局強調。 國家統計局表示,各級統計部門及其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證券法》和《統計法》的有關規定,對在統計調查中知悉的有關上市公司的信息采取嚴格的保密措施,不得用于統計以外的目的,也不得對外提供。同時,要加強對上市公司統計年報工作的執法檢查,對遲報、拒報統計年報等統計資料和違法泄露、濫用上市公司統計資料的行為,依法予以嚴肅處理。 相關報道: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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