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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券商定向資產管理業務破冰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30日 05:58 中華工商時報
趙曉輝 陶俊潔 為進一步規范證券公司定向資產管理業務,中國證監會日前就《證券公司定向資產管理業務實施細則(暫行)》公開征求意見。 券商的定向資產管理業務是指證券公司接受單一客戶委托,與客戶簽訂合同,根據合同約定的方式、條件、要求及限制,通過客戶的賬戶管理客戶委托資產的活動。 根據規定,定向資產管理業務的投資范圍包括銀行存款、央行票據、短期融資券、債券及回購、資產支持證券、證券投資基金、集合資產管理計劃、股票、金融衍生品以及證監會允許的其他投資品種。 細則要求,證券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定向資產管理業務人員及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成為定向資產管理業務客戶。 塵封三年之久的券商個人定向理財業務即將起錨。值得關注的是,其中業界關注的資金門檻并沒有設定,這表明個人理財業務門檻可能仍為此前規定的100萬元。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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