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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證所組織研討證券信息權益法律保護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5日 04:03 全景網(wǎng)絡-證券時報
證券時報記者 黃 婷 本報訊為促進證券信息法律保護機制的完善,近日,上海證券交易所與華東政法大學聯(lián)合舉辦“證券信息權益法律保護研討會”,就證券市場發(fā)展新形勢下證券信息權益法律保護問題進行研討。會議邀請了理論界與實務界的專家學者就信息權益保護進行探討和論證。 在全球交易所之間的競爭不斷加劇、降低交易成本已是大勢所趨的背景下,證券信息日益成為交易所的一項重要資源。對此,上證所副總經(jīng)理周勤業(yè)指出,上證所近年來獲得了長足發(fā)展,但當前我國證券市場仍是一個新興的市場,證券信息經(jīng)營應當在證券市場及交易所的發(fā)展中做出其應有的貢獻。上證所近年來在證券服務業(yè)務軟硬件設施上均有大量投入,在提高市場透明度、做好相關信息保密工作的同時,也為信息服務業(yè)務的產業(yè)化提供了空間。證券信息權利的保護,迫切需要得到立法和司法上更堅實的保障。華東政法大學副校長顧功耘則表示,證券信息權不同于傳統(tǒng)意義上的所有權,對證券信息權益的保護是當前所面臨的一個新課題。 上證所總經(jīng)理助理徐明在會議總結中指出,當前證券信息權益的保護仍顯薄弱,救濟手段有限,包括立法、司法、行政和自律管理等在內的保護有待進一步加強。建議以司法解釋的形式對《證券法》第113條予以進一步明確,從法律層面將證券信息權利作為專屬權利進行界定;制定有關證券信息管理的規(guī)章,明確證券信息的范圍、使用、傳播、監(jiān)管等;在賦予和保障權利的同時,合理設定權利人的義務,以期在證券信息權利保護與交易所履行公共職責之間實現(xiàn)平衡。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jù)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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