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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私拋股民股票 國泰君安否認從中搞鬼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5日 03:02 南方都市報
《15年前購買股票離奇失蹤》追蹤 本報訊 (記者 梁永建) 本報1月17日刊發《15年前購買股票離奇失蹤》,國泰君安總部有關人士近日與本報記者聯系,表示國泰君安僅是粵電力A股票的承銷商,股民購買股票的錢款均轉交給上市公司。經調查,國泰君安并未私賣廖明珠的股票,建議她起訴粵電力維權。“我要先起訴國泰君安。”廖明珠說,她目前仍然認為是券商在其中搞鬼。 本報接到廖女士反映的情況后,曾為國泰君安發去三份《采訪函》,未得到答復后在1月17日刊發了深圳廖明珠女士15年前購買股票離奇失蹤的事。 近日,國泰君安上海總部邢女士與記者取得聯系表示,已收到了本報《采訪函》,并隨后對此事進行調查。經了解,國泰君安證券是粵電力A股票的承銷商,1993年股票發行時,股民中簽后到銀行交款,而后承銷商將股票款都移交給上市公司。所以,股票款不在承銷商手中。并推測廖明珠應該在交款后沒有辦理托管手續,因此才沒有購買股票的記錄,建議她起訴上市公司維權。而之前曾有類似情況發生,股民起訴后得到了法院支持。 廖明珠曾反映說,國泰君安東風中路營業部有員工表示查到她股票下落,并已經被賣掉等。對此,邢女士表示,經查國泰君安系統中沒有廖明珠股票的記錄,不可能發生私自將其股票拋售的情況。 昨日,廖明珠對此說法感到有些氣憤,她表示自己手中有當時在證券公司營業部辦事時的錄音,目前已經聘請了律師,準備先起訴國泰君安。“證券公司沒有我股票記錄,為什么要收我的股東卡資料,還讓我辦理銀行卡?”她說,“我認為,證券公司現在是不敢承認賣了我的股票,因為他們沒有權力賣股民股票。”她據此堅持認為是證券公司在搞鬼,表示要通過法律途徑維權,將此事查清。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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