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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經紀人制度改革暗流涌動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4日 09:16 全景網絡-證券時報
新經紀人管理辦法即將實施券商經紀人制度改革暗流涌動 證券時報記者吳清樺 目前,剛開始實施的新《勞動法》和即將實施的新《經紀人管理辦法》備受業內關注。據透露,現行的經紀人制度將面臨變革,證券公司的經紀人將實施考核注冊制,經紀人門檻將大幅提高。不少券商紛紛調整經紀人制度,與經紀人簽訂勞動合同;也有券商正在大幅裁員,通過優勝劣汰機制淘汰一批經紀人。業內人士預計,隨著經紀人隊伍的調整和總量的縮減,券商經紀業務格局將發生巨大變化。 經紀人將實施考核注冊制 業內人士透露,根據新的經紀人管理辦法,經紀人將實行考核注冊制,即要獲得證券經紀人資格,必須通過一系列考核,有關部門還將為證券經紀人建立誠信檔案。另外,券商將把證券經紀人納入正式員工的考核管理體系。 有權威人士指出,隨著證券經紀業務專業化趨勢的形成,推動證券經紀人制度建設十分必要,管理層將從法律法規、分級管理、資格認證、風險防范等多個方面構建我國證券經紀人制度。 業內人士分析,證券經紀人的從業門檻將大幅抬高,同時將納入券商員工范疇統一管理,征信檔案也將更加有效監管證券經紀人的行為。 《關于證券公司依法合規經營,進一步加強投資者教育有關工作的通知》,曾對券商經紀業務做出規定:“證券公司不得違反規定委托其他機構或者個人進行客戶招攬、客戶服務、產品銷售活動。證券公司應當加強證券經紀業務營銷行為的規范,將營銷人員納入公司員工范疇統一管理,明確授權范圍、業務職責和禁止行為。證券公司的從業人員在證券交易活動中,執行所屬的證券公司的指令或者利用職務違反交易規則的,所屬的證券公司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事實上,對經紀人的管理規范也迫在眉睫。由于缺乏統一管理,證券經紀人在營銷過程中存在諸多不規范行為,導致市場上的經紀人相互惡性競爭,大打傭金價格戰,開戶給回扣、平移客戶、非現場開戶等違規現象屢禁不止。 這種惡性競爭也給證券公司營業部帶來了一些負面影響,多家證券公司營業部負責人表示,希望相關規定盡快出臺,規范行業正常秩序。 按照新的管理規則,證券經紀人實行公司統一建制后,證券公司可以根據和經紀人簽訂相關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對其進行管理。 新勞動法掀起軒然大波 當業內熱議新的經紀人管理辦法的時候,另外一部對經紀人影響深遠的法律已經正式實施。 今年1月1日開始,隨著新的《勞動法》的實施,不少證券公司和經紀人之間的代理關系將面臨法律障礙。目前國內很多證券公司和經紀人簽訂的都是《居間業務協議書》,相當于一種代理關系,只有少部分經紀人和證券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屬于證券公司的正式員工。但在新的《勞動法》出臺后,經紀人和證券公司的這種代理關系將不再合法。經紀人必須與券商簽訂勞動合同,方能建立起合法的勞動關系。 據了解,目前一些大型券商已經根據新的《勞動法》,與公司的經紀人簽訂勞動合同,對公司經紀人制度進行初步改革。有一部分券商分為兩步走方針,即與部分經紀人簽訂勞動合同,另一部分經紀人則處于考察、待簽狀態。還有些券商采取觀望態度,等待新的《經紀人管理辦法》出臺后,再采取相應措施。 考慮到成本控制,大部分券商不會與所有經紀人簽訂勞動合同。已有券商開始對經紀人隊伍進行篩選,挑選一部分業績突出的優秀人員轉為正式員工,并淘汰掉部分經紀人。也有券商開始想方設法通過變通的方式,暫時維護與經紀人的代理關系。 深圳某中型券商經紀人透露,該公司目前對經紀人指出兩條路:凡通過證券從業資格考試的經紀人,直接轉為正式員工;尚未拿到證券從業資格的經紀人,則掛靠在一正式員工的名下,由該正式員工與經紀人處理傭金分成事宜。 此外,券商經紀業務的運營模式在醞釀改革,已有業內人士提出,經紀人團隊可成立投資公司或者有咨詢資質的公司,將收入模式從傭金轉化成服務收費。即使證券公司對客戶收取低傭金,也一定要給投資咨詢機構相應的費用。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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