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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華慶:推進銀行業創新監管工作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2日 01:28 金融時報
本報北京1月21日訊 記者 牛娟娟 報道 近日,中國銀監會召開創新監管工作座談會。銀監會黨委委員、紀委書記王華慶強調,鼓勵和推動銀行業金融創新是黨的十七大賦予我們的重要任務,提高銀行業金融機構自主創新能力和風險管理能力,提升核心競爭力,實現可持續發展是我們今后一個時期的重要工作內容。金融創新是銀行業金融機構適應新的金融需求環境和激烈市場競爭的客觀選擇。無論是宏觀形勢,還是微觀消費者都對銀行業金融機構服務的現代性、多樣性提出更多、更新要求。 王華慶指出,銀行業金融機構是金融創新的主體,也是金融創新風險管理的第一責任人。監管部門是金融創新的引導者和規范者,要充分理解和尊重市場中反映的合理訴求,避免全盤管死和盲目支持兩種錯誤傾向。要提高市場準入便利,市場準入的調整對監管者持續監管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也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必須承擔起與金融創新相匹配的風險管理責任。 王華慶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必須明確適合本機構發展戰略和具有可操作性的創新概念體系,根據自身的發展規模、市場定位、資源優勢和目標客戶群進行自我歸納和界定。建立專業性強的金融創新研究團隊,提高捕捉市場需求信息的能力,合理評估創新產品風險,綜合測算潛在成本和收益,加強創新業務合規審查,自覺評估和測試自身對各類風險的承受能力,平衡短期和長期利益,堅決杜絕“拍腦門”、“趕時髦”式的金融創新。 王華慶要求,監管部門應加強與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對話,公示監管排除清單,要提高市場準入的透明度和可預測性,實行事前溝通、事中審核到事后監督的業務創新全流程持續跟蹤監管。對于不同創新能力和風險管控水平的機構采取不同的監管方式。對于風險狀況較好、監管評級為優的機構,允許其先行嘗試國際市場上較為成熟的產品,并實行報備,創新業務準入門檻上相對降低;對于出現較大風險、消費者投訴多、管理不善的機構,采取較為嚴格的準入和監管措施,可增加審批或事前報備等市場準入限制。 王華慶要求,各銀監局、各監管部要與銀行業金融機構多溝通,了解金融創新訴求,廣泛聽取市場創新一線的意見和建議,扎扎實實地做好創新推進和監管工作。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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