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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網下發行實現電子化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2日 01:16 證券日報
□ 本報記者 侯捷寧 為緩解銀行資金大規模跨行流動,進一步提高新股IPO網下發行的效率,優化承銷商、詢價對象和配售對象等市場參與方的業務流程,按照中國證監會的要求和工作部署,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會同滬、深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業協會,共同研究制定了滬、深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發行電子化方案和《上海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發行電子化實施細則》和《深圳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發行電子化實施細則》(全文見B4版),兩實施細則日前已獲中國證監會批準,于昨日正式發布。 根據上述電子化方案和實施細則,滬、深市場IPO網下發行詢價及申購工作,由主承銷商委托滬、深證券交易所,通過交易所IPO網下發行電子化平臺進行;申購資金的收、付工作,由主承銷商委托結算公司,利用結算公司現有全部結算銀行和專為配售對象設立的資金結算系統進行,資金結算系統能識別最終配售對象,并監控其資金申購是否符合有關監管要求;股份初始登記工作,仍由結算公司根據網下配售結果辦理。各方的法律關系與目前主承銷商采用的操作方式相比,沒有重大變化。 據了解,滬、深市場新股IPO網下發行方案和相關方法律關系、業務分工、實現模式方面基本一致。同時,由于滬、深市場系統設計和發行制度不同,個別環節的具體實施方式不盡相同。 目前,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滬深證券交易所和中國證券業協會已做好各項業務和技術準備工作,近期將開展對保薦機構、詢價對象和配售對象的業務培訓。在完成有關培訓和系統測試工作后,IPO網下發行電子化系統即可正式啟用。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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