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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專家鼓勵境內機構開展社會責任投資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1日 19:21 新華網
新華網福州1月21日專電(記者康淼) 深圳證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高級經理費加航近日在福州表示,我國境內上市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履行水平有待提高,深交所鼓勵境內機構開展社會責任投資。 深交所2006年9月25日發布的《上市公司社會責任指引》明確指出,社會責任是指公司對國家和社會的全面發展、自然環境和資源,以及股東、債權人、職工、客戶、消費者、供應商、社區等利益相關方所應承擔的責任。 費加航認為,我國企業社會責任履行水平還有待提高,目前深市主板只有21家公司披露了社會責任報告。與此同時,我國企業社會責任意識落后,社會責任投資明顯滯后。 社會責任投資是指公司專門投資于社會責任型公司的投資行為,屬于聯合國倡導的行為。美國社會責任投資基金在專業資產投資中所占的比重已達13%,加拿大社會責任投資基金約有500億美元。過去4年多時間,美國社會責任投資基金資產累計增加137%,大大超過股票和債券共同基金24%的增長速度。 費加航表示,深交所將鼓勵境內機構開展社會責任投資,鼓勵境內機構發起成立社會責任投資基金。深交所還將鼓勵中介機構和研究機構開展社會責任評價,并可考慮在時機成熟時編制社會責任指數,并以社會責任指數為基礎開發衍生品。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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