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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委發文后報案增多 30名受騙股民欲聯手報案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9日 11:30 海峽都市報
本報訊 本報昨日A3版報道《榕城股民報案揭原始股騙局》一文后,昨日,福州許多被原始股深深“套牢”的股民,紛紛致電本報反映他們的受騙經歷。本報將集中收集線索,并反饋給有關部門。 “從早上7時起就一直接個不停,一共接了30多人的電話,都是買聯創原始股的。”身陷聯創原始股騙局的福州股民鄭先生說。而鄭先生“抱團向警方報案”的提議,迅速獲得其他受騙者的支持。 據了解,福州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昨日一共接待了20多個股民的申訴和報案。該支隊辦公室副主任魏道芳告訴記者,自從四部委發文加強打擊非法證券活動后,有關報案明顯增多。但由于此類案件多要跨省和跨部門,調查有一定難度,需要一定時間。 “涉案公司多來自陜西、四川、黑龍江等省,有的需要公安部、省公安廳給予協調,以便其他城市的公安部門協同調查。此外,非法證券案件的取證,也需要證監部門配合,此類案件的具體法律適用條款,也需要公安部明確。”魏道芳說,目前,福州已建立由公安、證監、銀行等部門參加的證券金融風險防范聯席制度。今后,福州警方肯定會按照四部委通知精神,加強與證監部門的合作,對非法證券犯罪采取高壓打擊。 福建方圓統一律師事務所王建徽律師告訴記者,非法證券活動往往涉嫌擅自發行股票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騙罪等,但這些罪名如何區別、定性,之前辦案機關往往適用標準不一,從而導致此前大部分非法證券案件不能被追究刑事責任。 此次四部委的通知,對這些問題均做了詳細的政策法律界定,還明確了新老《證券法》的銜接問題和非法證券活動受害人的救濟途徑問題。 相關報道: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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