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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湘平:加強投資者教育 普及證券投資物權平等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9日 08:47 全景網絡-證券時報
將設立專門投資者教育機構,建立投資者教育基金 證券時報記者 于 揚 本報訊 中國證券業協會會長黃湘平昨日在“2008《物權法》與證券市場投資者權益保護高層論壇”上表示,做好投資者權益保護和投資者教育工作,就要徹底擺脫傳統思想的束縛,更新觀念,同時也要以貫徹實施《物權法》為契機,完善投資者保護的法律制度體系,進一步落實對投資者財產性收入的保護,形成投資者權益保護的文化自覺。 黃湘平還表示,把投資者教育引向深入,應該建立投資者權益保護的長效機制,把投資者教育融入證券業務的各個環節,力爭業務開發到哪、業務創新到哪,投資者教育就延伸到哪。他認為,做到權益保護依靠投資者,就要以投資者在資本市場的知情權為中心,以提高投資者素質,增強投資者的自我保護為目標,構建多層次的投資教育組織體系、全方位的投資者教育保障體系、注重實效的投資者教育督導體系,告知投資者權利及主張途徑,使其逐步成為“明白”或成熟的投資者權益自我保護者。“這也是一項長期任務,甚至需要熊牛市的交替洗禮”,他表示。 黃湘平進一步呼吁,要將投資者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并設立專門的投資者教育機構和建立投資者教育基金。據他透露,仿效英國、日本、韓國等國家都設有專門的投資者教育機構的成功經驗,證監會也將設立專門的投資者教育部門,對投資者教育工作進行全面規劃、組織、指導、協調、檢查、督促等各個層面的投資者教育工作。 黃湘平還說,截至去年10月底,滬深兩市投資者開戶數達1.36億戶,其中個人投資者持股市值占48%,基金持股市值占A股流通市值的30%左右,而個人投資者占到基金市場的98%。個人投資者數量龐大,是我國資本市場的一大特點。證券業協會去年展開的有關調查也顯示:一方面,普通大眾踴躍入市成為資本市場的新生力量,委托理財正在成為財富管理的全新方式,而證券產品正在迅速成為社會財富的嶄新形態;而另一方面,新入市的中小投資者較為普遍地存在“三高”與“三缺失”的特點,這一矛盾突出反映了加強投資者權益保護和投資者教育的必要性和緊迫性。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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