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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證所定稿五項課題 專家問診三大問題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3日 10:27 中國經濟時報
記者袁名富北京報道 2007年歲末,上海證券交易所召開了“新形勢下上海證券交易所法制工作座談會”暨“上證聯合研究計劃”法制系列課題總結會。與會專家就新形勢下證券市場法制建設和交易所法制工作進行了探討,對證券市場爭議解決機制、交易所自律管理司法介入、證券交易無紙化等三大熱點問題展開了討論。 “上證聯合研究計劃”法制課題組共完成了五項課題,分別為“證券行政執法實效研究”、“我國證券公司上市與重組問題研究”、“證券交易所自律管理中的司法介入”、“非上市公眾公司法律制度研究”、“美國證券爭議解決制度研究”。 針對證券市場爭議解決機制問題,不少與會專家認為,面對日益增多、類型各異的證券糾紛,一要堅持“多元化”原則,建立多元糾紛解決機制,發揮行業調解、仲裁機制的優勢和作用;二要堅持“專業化”方向,在繼續推廣金融證券案件專項合議庭這一基本做法的同時,積極探索在金融發達地區設立金融證券法庭的可行性,集中審理金融、證券糾紛案件。 針對證券交易所自律管理的司法介入,來自法院系統的專家認為,新證券法頒布實施后,證券交易所自律管理的機制和程序、特別是復核之類的權利救濟渠道已日益完善,自律管理行為也被置于有效的行政監管之下,法院在處理因交易所自律管理和一線監管而引發的訴訟案件時,應借鑒美國等成熟市場的基本經驗,樹立適度、有限介入的司法理念,保持必要的謹慎和理性。一方面,對與交易所自律管理行為沒有直接利害關系的當事人提出的訴訟,應按照最高法院相關司法解釋,不予受理;另一方面,在相關案件審理中,應堅持“合法性審查為主、合理性審查為輔”的原則,尊重交易所自律管理權限和專業管理能力。 針對證券無紙化交易,一些學者提出,有必要圍繞證券無紙化后,發行、交易、登記、存管、清算、交收等環節出現的實踐問題,深入開展民商法研究,理順其中的法律關系。有專家建議,可以研究制定《證券電子交易法》,進一步明確投資者、發行人、券商、交易所及登記結算機構圍繞證券交易所形成的權利義務。 上證所總經理助理徐明稱,2008年上證所將著重開展如下四方面工作:一是積極參與以“兩法”為重點的法制建設,發揮自身優勢,推動完善證券法律制度;二是不斷完善交易所業務規則,健全交易所基礎性制度;三是認真履行自律監管職能,健全自律管理組織架構與實施機制;四是開展法制研究與宣傳,塑造有利于證券市場健康發展的法制環境。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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