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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專家支招防范股市法律風險警惕薦股軟件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0日 08:31 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對薦股軟件、炒股博客應提高警惕 □本報記者 陳勁 深圳報道 隨著投資者教育活動的持續開展,教育內容亦愈發深入。深圳證券交易所法律部經理邱永紅日前在國信證券主辦的投資者教育月系列活動中,就非實名開戶、賬戶密碼使用保管不善、“薦股軟件”炒股、輕信“炒股博客”炒股、權證投資、購買“原始股”等方面的法律風險及其防范,為投資者進行了詳細的講解。 邱永紅指出,非實名開戶包括借出身份證和借用他人身份證開戶兩種情況。前者的法律風險在于,自己要炒股就不能再開戶了;后者的法律風險則在于,如果出借人因為個人債務涉及訴訟或涉嫌刑事犯罪,司法機關可能會凍結、拍賣或者變賣登記在出借人證券賬戶下的實際屬于借用人的證券。因此只有保證自己的證券賬戶真實、準確和完整,自己的權利才能得到充分保護。 賬戶密碼使用保管不善的問題則主要在于,初始密碼沒有及時修改、密碼設置過于簡單、上當受騙將自己的賬戶密碼信息透露給不法分子、公共場所操作時被不法分子窺得密碼等賬戶信息、網上交易所用電腦感染木馬病毒導致信息泄漏等方面。邱永紅提醒投資者,應該在開戶后及時更改初始密碼;不要輕信不法分子的誘惑而把自己的賬戶密碼等信息告知他人;在柜臺交易遇到可疑人員時應停止交易,并及時更改密碼;下載炒股軟件一定要去官方網站下載。 邱永紅特別強調,投資者上當受騙最多的,是購買“薦股軟件”炒股。根據現行法律,炒股軟件任何包賺不賠的承諾是違法的,而且如果投資者相信這種承諾而炒股虧了,所遭受的損失并不能得到法律保護。投資者應提高警惕,不要買這種炒股軟件炒股。 “炒股博客”的法律風險也不容忽視。邱永紅指出,炒股博客對市場的預測基本沒有什么準確度,還容易成為莊家操縱市場的工具。投資者要理性、謹慎地作出投資決策,不能投機取巧、人云亦云。 炒權證亦給投資者帶來了巨大的風險,邱永紅表示,投資者尤其是剛開戶入市的投資者一定要正確評估自己的風險承擔能力,還應密切關注權證發行公告及行權提示性公告中的內容,避免在權證的最后交易日去買權證。此外,投資者在權證行權時,要認真計算權證的行權價格、行權比例與標的證券市場價格的關系,判斷持有的權證是價內權證還是價外權證,以合理決策是否應當行權;盡量避免價內權證未行權或者價外權證誤行權;注意行權操作細節,確保正確發出行權指令及時確認行權是否成功;在賣出權證時一定要注意謹慎使用市價委托方式。 邱永紅還提醒投資者,要特別注意原始股的法律風險。他說,現在的原始股90%都是違法的。投資者應提高風險防范意識,在合法的經營場所和機構依法認購和轉讓股票。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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