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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證所發布上海證券交易所復核制度暫行規定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9日 02:28 第一財經日報
李晶 經中國證監會批準,上海證券交易所(下稱“上證所”)制定了《上海證券交易所復核制度暫行規定》(下稱《暫行規定》),并于今日發布實施,依據該規定而成立的第一屆復核委員會委員名單也正式對外公布。 據上證所相關負責人介紹,上證所此次完善復核制度,成立復核委員會,是基于繼續貫徹落實新證券法、不斷完善自律管理的機構和程序的考慮,與此同時切實保護相關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豐富證券市場的糾紛解決機制。 歡迎訂閱《第一財經日報》!訂閱電話:010-58685866(北京),021-52132511(上海),020-83731031(廣州) 各地郵局訂閱電話:11185 郵發代號:3-21 新浪財經獨家稿件聲明:該作品(文字、圖片、圖表及音視頻)特供新浪使用,未經授權,任何媒體和個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載。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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