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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公司在港上市須做網上預披露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6日 09:58 全景網絡-證券時報
證券時報記者 郭 蕾 本報訊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全資附屬公司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與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香港證監會)昨天發表聯合政策聲明,推出在發出首次公開招股章程之前,先行在香港交易所網站登載網上預覽資料集的試驗計劃。 根據試驗計劃,包括房地產投資信托基金(房地產基金)及其它集體投資計劃的申請人在內的新上市申請人,須先行在香港交易所網站登載網上預覽資料集。對于公司而言,網上預覽資料集的形式應為接近最后定稿的招股章程草擬本。對于集體投資計劃而言,則為接近最后定稿的發售通函草擬本。 據悉,試驗計劃的推出日期為2008年1月1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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