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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提示警惕網上代客炒股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30日 00:53 北京商報
商報訊 (記者 郭瑩) 近日,全國各地發(fā)生多起以提供股票信息代客炒股為名實施的詐騙。公安部提醒股民不要輕信未經調查核實的網絡信息,盲目聽從他人諾言,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輕信網上諾言 1.5萬元換來虧損 今年8月底,浙江事主吳某在網上查到設在上海市浦東新區(qū)的某股票研究中心,該公司提供每只股票在15個交易日內保證獲利30%至120%不等的利潤,要求客戶交納1000元至8800元不等的入會費和1萬元選股費,并承諾在15個交易日后如未能獲得所定利潤,該中心退回全部費用并賠償8000元損失費。吳某輕信諾言交納了1.5萬元后獲得一只普通的股票信息,購買該股票后也嚴重虧損,當向中心業(yè)務員聯(lián)系退款事宜時,對方始終不予理睬。 投資虛假公司 2萬元打水漂 無獨有偶,2007年9月上旬,江西事主郭某也從網上查到設在上海市浦東新區(qū)的上海某公司的宣傳信息,該公司自稱在京、滬、深、蘇、浙、渝等地擁有數十家分支機構,有50余名機構操盤手和民間投資理財高手,有國內頂尖的機構研究資訊和實戰(zhàn)產品等等,吸引合作投資者加盟。郭某通過電話聯(lián)系后向該公司提供的銀行賬號匯去2萬元,獲得一只股票信息,經操作后嚴重虧損,才感覺上當受騙。 高額利潤作餌 騙子屢屢得逞 經初步調查,上述兩家公司均系未經工商注冊登記的虛假公司,網上所登的辦公地址也是假的。犯罪分子的詐騙行為屢屢得逞的主要原因,一是犯罪分子利用上海浦東金融中心的地位,將虛假公司標注在上海浦東地區(qū),并以高額利潤,承諾虧損退款的條件引誘股民上當受騙。二是犯罪分子以新股民作為選擇詐騙的對象,并采用電話聯(lián)系,不見面,不簽訂書面合同或協(xié)議等方法,逃避打擊。三是部分新股民發(fā)財心切,炒股受挫后輕信網絡信息導致受騙。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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