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證券營業部非法吸存42.7億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6日 07:52
中國青年報
本報訊 (衛建萍 陶玲 記者 周凱) 國泰君安證券公司上海福山路證券營業部采取支付高于銀行同期利率的方式,在不到4年的時間里非法吸收公眾資金42.7億余元,用于拆借給其他單位炒股、收購公司股權和投資房產項目等,造成客戶資金巨額損失,該營業部總經理徐楊進及財務部副經理袁敏因此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期間,徐楊進還以客戶提取保證金的名義實施職務侵占和挪用資金。
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終審裁定,徐楊進、袁敏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和4年,并處罰金和沒收財產。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1年11月至2005年6月,國泰君安福山路營業部采取支付8%~10.5%不等年固定回報的方法,以收取客戶保證金、委托資產管理、國債投資等形式,先后吸收48家單位及106名個人的資金共42.7億余元,拆借給其他單位用于炒股、收購公司股權和投資房產項目等,至案發,尚有本金5.18億余元未償還。為彌補資金缺口,該營業部盜賣客戶基金和國債、盜劃客戶保證金,造成客戶損失6.56億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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