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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見稿將資產重組概念去偽存真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9日 02:15 金融時報
見習記者 趙洋 在證券市場上,資產重組被譽為“具有永恒魅力”的投資主題。不管是在牛市行情,還是在低迷的熊市,總有許多資產重組的故事不斷講述。今年以來,重組股更是大行其道,央企整合、定向增發、資產注入、券商借殼上市以及ST重組等等,每一個主題都造就了不少翻幾倍甚至十余倍的股票。日前,證監會出臺的重大資產重組相關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即是對這一“永恒主題”的再規范。 市場人士指出,該征求意見稿提高重大重組門檻,意在規范重組,抑制炒作,對于具有實質性的重大重組,尤其是央企整合重組,具有推動作用,純粹的重組概念將再次被抑制。 “此時出臺對重組的更為嚴格且明確的管理辦法,時機較好。”和訊信息的分析師如此認為。進入2007年,以“5·30”為分界線,之前,股票市場上大肆炒作重組股、題材股,ST股票、S股等一批垃圾股以及有各種傳聞借殼的股票連續漲停,投資者整天忙于探聽消息,市場完全陷入投機之中。“5·30”之后,題材股的炒作一度消沉,藍籌股、價值股再次得到市場青睞,價值投資、理性投資的理念得以樹立。在金融、地產、鋼鐵、航空等輪番引領市場不斷創出新高,滬指站上5400點之后,是繼續持有價值股還是選擇題材股,投資者也在迷茫之中。 上述分析師進一步指出,從管理層角度看,此后重大資產重組更有法可依,對于重組、資產注入、定向增發的要求比較高,不過對央企應該是影響不大,反而可能有促進作用,私企或非央企的機會可能受到限制。 的確,此次征求意見稿,在多個方面對重大資產重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比如,重組辦法規定,交易的成交金額達到資產凈額的50%以上且超過5000萬元的,才認定為重大重組;與修訂后的《公司法》相銜接,將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重大資產重組方案的表決權比例由1/2以上修改為2/3以上,同時明確關聯股東須回避表決;加強對重大資產重組實施情況的后續監管等。 門檻的提高,意味著管理層鼓勵真正的實質性的重組。有研究人士同樣認為,真正意義上的重組,會更有效的拓展,比如央企、地方骨干國有控股集團,還有就是實力民營企業集團。而對純炒作性質的重組,是一個制約,但對于炒作者來說,至少有點忌憚。對于以資產重組的名義進行內幕交易和市場操縱的現象,證監會的此次征求意見稿顯然意在對其進行約束。 在約束為炒作而重組的行為同時,研究人士都提到對央企整合等實質性重組的“利好”作用。和訊分析師即認為,這與國家希望的發展趨勢相同,即央企整合是重點。 年初國資委在《關于推進國有資本調整和國有企業重組的指導意見》中明確提出,要大力推進央屬企業的整體上市工作。國資委的目標是,到2010年,中央企業將從目前的157家進一步減少到80至100家,形成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優勢企業。國資委此前多次表示,從2007年起必須加大工作力度,除了中央企業繼續自愿重組外,要以出資人為主導,依法推進中央企業聯合重組。 研究人士進一步指出,就央企而言,目前上市資產僅占總資產的1/6,大約還有近9萬億元的央企未上市資產可供注入。自2006年以來,以央企整合與資產注入為主的資產重組給股票市場帶來新鮮血液,不少公司質量得以大幅改善,比如現在的中國船舶,即是在資產注入后登上第一高價股寶座的。 但也有市場人士認為,盡管央企重組依然是管理層鼓勵的重點,但也不排除部分垃圾股真正重組后“烏雞變鳳凰”。此前部分ST股公告顯示,在資產重組或整體上市后,公司質地得到極大改善而顯現出投資價值,其業績的持續增長將值得期待。部分ST股甚至得到以基金為代表的機構青睞,比如*ST廣夏、ST中鼎、ST北巴等成為基金重倉持有的品種。中金公司在其報告中,即對ST北巴給出“推薦”的評級。 “重組肯定會有黑馬,但大面積重組股行情難以出現,分化成為必然。這是管理層的用意所在。”研究人士如此告誡投資者。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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