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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啟動司法解釋起草工作 股民索賠全面解禁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4日 10:59 南方都市報
最高法院啟動內幕交易和操縱市場行為的司法解釋起草工作 股民索賠全面解禁 中科創業、億安科技操縱證券交易價格案如果放在今天審理,股民有沒有可能要求獲得民事賠償呢? 記者獲悉,最高人民法院已經啟動有關內幕交易和操縱市場行為的司法解釋起草工作。根據新的文件精神,各級人民法院在受理證券民事賠償案件時,范圍不僅局限于虛假陳述,內幕交易和操縱市場的行為同樣可以立案。 一直以來,內幕交易和操縱市場行為即使被定性為“犯罪”,投資者仍舊不能要求民事賠償。長期為股民 司法解釋正起草 記者近日獲悉,有關內幕交易和操縱市場侵權行為的司法解釋起草工作進行順利,目前各級人民法院在受理證券民事賠償案件時,范圍已經不僅局限于虛假陳述,內幕交易和操縱市場的行為同樣可以在法院立案。其實早在去年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就啟動了關于內幕交易和操縱市場行為的司法解釋的調研、起草工作。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奚曉明對證券民事賠償作出重要指示。其指出,關于內幕交易和操縱市場案件的審理問題,修訂后的證券法進一步明確規定了內幕交易和操縱市場侵權行為的民事責任。因此,對于投資人對侵權行為人提起的相關民事訴訟,有關人民法院應當參照虛假陳述司法解釋前置程序的規定來確定案件的受理,并根據關于管轄的規定來確定案件的管轄。 奚曉明表示,審理內幕交易和操縱市場類型民事賠償案件是民商事審判一項全新的工作,受理此類案件的法院應當加強調查研究和信息溝通,注意總結和積累經驗,最高人民法院也將在廣泛調研的基礎上制定相關司法解釋,包括對適用證券法方面的系統性司法解釋。 “一個遲到的正義” 廣東恒通程律師鄭名偉及多名法律界人士昨天對記者表示,內幕交易和操縱市場侵權行為司法解釋的出臺,將像2003年虛假陳述司法解釋出臺一樣,掀起新一輪的投資者自我維權、索賠的高潮。 “操縱市場屬于犯罪行為,但依照我國目前的法律規定,投資者對操縱市場行為人還無法追究民事賠償責任”,鄭名偉指出,一旦新的司法解釋出臺,將對操縱市場行為進行界定,有了可操作性投資者自然會站出來維護自身權益。 據了解,2001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宣布,對于股民針對上市公司虛假陳述、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行為提起的民事賠償案件暫不受理。最高人民法院解釋原因為當時證券民事責任制度十分薄弱加上司法人員素質有局限,法院尚不具備審理條件。 2003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關于審理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該司法解釋對虛假陳述民事賠償作出了具體的、可操作性的規定,從此之后,中國的投資者進入了證券市場維權的高潮期。 2007年8月13日,中國證券市場虛假陳述第一案--東方電子(000682)案歷時4年多終于畫上句號。東方電子發出公告,全國5036名原告同意和解,代表起訴請求金額為33266萬元。“這也是新的司法解釋給投資者一個遲到的正義”,業內人士指出。但關于內幕交易和操縱市場的司法解釋就遲遲未能出臺。鄭名偉指出,由于對內部交易和操縱市場的界定有一定難度,所以,當時的司法解釋先將虛假陳述規范下來,以后再拓展到內部交易與操縱市場等方面。 實施難度很大 中科創業是迄今為止被曝光的最大操縱市場案,涉嫌資金高達54億元,如此巨大的犯罪金額也只能定5年以內的刑罰,而民事索賠更是無從說起,這些事例讓投資者對內幕交易和操縱市場行為的勝訴顯得信心不足。 鄭名偉表示,司法解釋雖然即將出臺,但實施起來難度非常大。內幕交易和操縱市場的主體不容易尋找,而且他們可以通過制度安排逃脫責任,比如申請公司破產,這樣投資者就算打贏了官司也獲賠不到一分錢。 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陶雨生律師也表示,從證券案件實踐上來說,案件當事人往往逃脫不了行政處罰、刑事罪名,但是民事方面很難追究,因為資金很快轉移了。能夠給投資者減小損失的就是立即凍結與案件當事人有關的資金賬戶,沒收違法所得。5月8日,美國證監部門就道瓊斯 而且相關法律法規目前仍不健全,上海市聞達律師事務所宋一欣律師指出,中國的反內幕交易和反操縱市場的法律、法規還不太多,內容也不夠具體和細化,相關的司法解釋也沒有出臺,而且,這些法律、法規更多的是針對熊市環境下的反內幕交易和反操縱市場行為,如果今后推出股指期貨產品與做空機制,那么相關法律法規還需進一步完善!”緢笥浾摺∪置鬟~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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