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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券商QDII產品審核指引即將推出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4日 07:32 全景網絡-證券時報
證監會全力推進QDII試點基金券商QDII產品審核指引即將推出 證券時報記者 于揚 本報訊 據證監會基金部有關負責人透露,為推動QDII審批工作的順利進行,證監會基金部和機構部正在聯手制定QDII產品審核指引,并力爭在年內盡快出臺。 據了解,《合資境內機構投資者境外證券投資管理試行辦法》從推出至今盡管尚不足兩個月,但證監會相關部門已為之做出了大量工作,快速處理了申報公司的大量文件,并在短短的時間內完成了如投資者教育、審批流程的規范、對基金公司和證券公司的規則培訓等工作。就在上周末,還召開專題培訓,邀請國外專家就《試行辦法》、QDII資格的申請、認定及QDII產品的設計、審核等問題進行了培訓說明。 此外,監管部門對基金公司、證券公司上報的QDII資格和產品的審批也都在有條不紊地推進之中。在資格審核方面,目前證監會基金部已經批準了7家基金公司的QDII業務資格;機構監管部除了已批準中金公司的QDII資格外,還正在對另外3家券商的業務資格進行審核。在產品審批方面,繼南方基金公司的首只QDII產品正式獲得證監會的批文之后,證監會基金部昨日又分別對嘉實、華夏基金公司上報的QDII產品進行了審核,今日還將召開對上投摩根基金公司上報QDII產品的審核會。 至于券商QDII產品,由于屬于私募性質,券商QDII產品個性化特征更多,因此證監會機構部相關負責人表示,審批的時間會相對較長,但也將力爭盡快推出。該負責人還表示,證券公司申請QDII資格并不一定非要有境外分支機構,證券公司只要符合《試行辦法》對QDII的有關要求就可以申請QDII資格。當然,對于境外有分支機構的證券公司的申請,證監會在審核時會優先考慮。 在QDII相關法規建設上,由證監會基金部和機構部聯合制定的“QDII產品審核指引”已擬定初稿,目前正在進行初審,有望在今年底前推出。此外,其他一些具體實施細則,包括QDII產品托管協議、基金合同協議、海外投資顧問合作協議等也正在制定中。待試點運行一段時間后,監管部門還會考慮調整規則,降低門檻,進而讓更多的基金公司、證券公司為投資者提供更加豐富的產品。“希望不久的將來,對于QDII產品的方案條款能有一個指引性的規定,便于機構采用,屆時機構只需填表就能完成方案的申報工作。”證監會基金部有關負責人對記者表示。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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