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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加強上市公司監管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31日 03:05 新京報
發布金融市場發展報告稱,應盡快出臺《上市公司監管條例》 據新華社電中國人民銀行5月30日發布的《2006年中國金融市場發展報告》建議,今后我國應加強制度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盡快頒布出臺《上市公司監管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 三條例應盡快出臺 報告指出,我國金融市場仍然處在發展初期,大力加強制度性和機制性建設是解決我國金融市場問題的重要工作。央行建議要加強市場法律法規制度建設,鞏固市場發展成果,制定相關的辦法或規則,爭取盡早出臺《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托管和結算管理辦法》、《同業拆借管理辦法》等,盡快頒布《上市公司監管條例》、《證券公司監管條例》、《證券公司監管處置條例》等相關文件,進一步健全交易、信息披露、并購重組制度。 報告指出,今后要進一步完善行業自律組織的功能,充分發揮證券、期貨、會計師、律師和信用評級機構等行業協會或自律組織的自律管理作用,協助監管部門履行職能,維護市場秩序,促進中介服務機構不斷提高自身執業水平和公信力,使信息披露和信用評級等市場約束和激勵機制真正在金融市場發展中發揮作用。 企業債券將擴大發行 《報告》還指出,當前要進一步推動債券市場的平穩健康發展,努力擴大企業債券發行規模,大力發展公司債券,完善債券管理體制、市場化發行機制和發債主體的自我約束機制。今后,要進一步加強債券市場產品和工具的創新;建立規范的市場機制,包括債券發行的備案管理、信息披露和債券評級等;注重債券市場的協調和統籌,主要依托場外市場,促進場外市場與場內市場的互通互聯;大力發展機構投資者,積極引入和培育證券公司、保險機構、基金等機構投資者;堅持市場化發展方向,充分發揮債券市場行業自律的作用。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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