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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煤電(600121)第四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決議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4日 18:34 中國證券網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鄭州煤電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于2007年4月23日上午在鄭州市大學路30號以通訊表決方式召開。會議由董事長牛森營先生召集,應參加董事12名,實際參加12名。董事會聘請河南金苑律師事務所徐克立律師對會議進行了全程現場見證,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公司董事對提請會議討論的事項進行了認真審議,并形成如下決議: 1.審議通過了2007年第一季度報告正文及摘要 表決結果:同意票12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 2.審議通過了關于執行新會計準則的議案 為貫徹落實財政部2006新修訂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和38項具體準則(財會[2006]3號文)相關規定,根據中國證監會的要求,公司自2007年1月1日起全面執行新會計準則。 結合本公司實際和可預見的會計業務及事項,執行新會計準則后,公司的會計政策、會計估計將有如下變更: 1.根據新《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的規定,公司將現行政策下對子公司采用權益法核算變更為采用成本法核算; 2.根據新《企業會計準則第3號--投資性房地產》的規定,公司將選擇采用成本模式對投資性房地產進行核算; 3.根據新《企業會計準則第17號--借款費用》的規定,應用新會計準則后公司借款費用可予以資本化的范圍將擴大; 4.根據新《企業會計準則第18號--所得稅》的規定,公司所得稅的會計處理將由原采用應付稅款法核算變更為采用資產負債表債務法核算; 5.根據新《企業會計準則第33號--合并財務報表》的規定,本公司2007年1月1日起將所有控制的子公司納入合并財務報表范圍。 上述變更事項可能因財政部對新企業會計準則的進一步解釋而進行調整。 表決結果:同意票12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 3.審議通過了《公司信息披露事務管理制度》 表決結果:同意票12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 4.會議決定于2007年5月15日召開2006年度股東大會(有關股東大會的具體事項詳見通知) 表決結果:同意票12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 鄭州煤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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