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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買賣收益有望就低申報所得稅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7日 05:33 中國證券報
國稅總局有關負責人日前透露,國家稅務總局已注意到納稅計算難問題,將進一步研究簡化申報方式的問題,其中,對于經多次買入的同一股票,在賣出這只股票實現收益時計算所得考慮按照“從高到低”的方式計算買入成本,即股票買賣將“就低”申報。 所謂“就低”是指,當一個人賣出一只股票計算買入成本時,先扣除成本最高的部分,例如,一只股票現在的交易價格30元,而這個人分兩次買入,第一次買入1000股,買入價10元;第二次買入1000股,買入價20元。那么,如果這個人賣出1000股,計算收入應為(30-20)×1000=10000元。 這位負責人強調,個稅自行申報并沒有改變個人所得稅征稅范圍,目前不會對炒股收益開征資本利得稅,而只是要求對炒股所得抵補虧損后出現的盈利部分納入年所得進行申報,如果炒股虧損則按0申報。 這位負責人說,一只股票反復買賣,要統計全年股市收入確實有難度,另外,利息所得完稅憑證取得也并不容易,甚至有的地方通過銀行代發工資后,工資薪金的完稅憑證也難以取得,因此,稅務機關將制定包括資本利得在內的多項收入的申報辦法。 業內專家認為,“提出‘就低計算’很有必要”,這將有助于解決頻繁買賣股票帶來的復雜的計算問題,這種計算標準思路對于鼓勵納稅人申報股票買賣收入將起到一定的激勵作用,但最終的結果還需以國稅總局的有關文件為準。 “由于個人收入管理的相關配套制度和措施不健全,稅務機關建檔管理未能覆蓋到所有納稅人,加之個人收入多元化、隱性化,現金交易量大,還有相當一部分人的收入信息稅務機關是不掌握的!边@位負責人表示,還有部分應申報的納稅人未自行申報。 在未申報者中,股票買賣收入未申報部分的人不在少數,據某市統計數據顯示,在萬余名個稅申報者中,申報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等其他所得者不到800人。這與該城市數十萬的股民大軍形成鮮明對比。(周明)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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