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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指期貨使萬億元財富再分配 機構博弈走向理性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6日 07:55 現代快報
隨著《期貨交易管理條例》本月15日的正式施行,中國期貨業“變局”開啟:將從現在的商品期貨單一體系,逐漸跨入商品期貨、期權和金融期貨并重的多元體系。 -“新規”解讀 四大看點 讓人耳目一新 股指期貨 推出預期造成股市迭創新高 普通百姓 理財生活將發生巨大的變化 隨著股指期貨的推出,逐漸與老百姓的理財生活緊密聯系,普通百姓的理財生活也將發生巨大的變化。 首先,股指期貨將改變以前的單邊市的格局,在可做空的前提下,股指期貨將結束股市單邊做多才能獲利的狀況,市場的博弈規則將更為合理。 海通證券研究所研究員李明亮指出,由于操縱股指期貨的成本和難度要遠遠大于操縱現貨股票價格,因此股指期貨推出后將有效遏制國內股市的坐莊現象,機構投資者之間的博弈將走向理性的軌道。對于眾多的股民,“人為刀俎,我為魚肉”的遭遇將會越來越少。 其次,股指期貨也為風險承受能力較高的個人投資者提供了一個全新的投資渠道。不過,中國證監會主席助理姜洋8日提醒道,逐步建成以機構投資者為主體的市場,是發展股指期貨重要的指導原則和發展目標。目前,機構投資者在我國證券市場的比例還不夠高,期貨市場的比例更低。要形成以機構投資者為主體的市場結構,還需要做大量堅持不懈的培育引導工作。 最后,“專家理財”的優勢則越來越明顯。海通證券研究員李明亮指出,股指期貨推出后,個人投資者資金所占的比例會進一步降低,基金將成為普通百姓較好的“代言人”參與市場博弈。“靠著大樹好乘涼”的百姓理財時代隨之到來。 新華社記者 黃庭鈞 在《期貨交易管理條例》正式實施的第一天,一本向廣大投資者提示股指期貨投資風險的書《誰在暗算股指期貨———“黃金十年”中國七大投資焦點》在北京首發。 該書作者、資深預測分析師張庭賓認為,股指期貨的推出預期是造成最近股市迭創新高的最主要原因。張庭賓說:“股指期貨是中國股市前所未見的投資產品,更是堪與股權分置改革相比擬的超級博弈,很可能帶來萬億元級別的財富重新分配,散戶投資者對此須高度警覺。”目前市場主流觀點認為,股指期貨可能在今年五六月份推出。張庭賓認為,股指期貨何時推出雖然是市場關注的焦點,但從長遠看,推出時間并不重要,真正重要的是,它的推出必須建立在公正的交易規則上。 張庭賓分析說,從目前的交易規則看,股指期貨與股票現貨兩者之間的交易規則是不對等、不公平的:股指期貨實行“T+0”交易,即當天可反復買賣,而股票現貨是“T+1”交易,當天買股票,第二天才能賣;股指期貨有保證金交易,10萬元現金可做100萬元股指期貨的交易額,可有10倍的投資放大杠桿,而股票現貨沒有;股指期貨每個交易日的交易時間比股票現貨要長30分鐘,從而交易時間長的就有時間算計交易時間短的,交易頻度快的就能夠算計交易頻度慢的。 張庭賓建議,社會各界應把注意力集中到金融市場的根本制度性建設上來,應盡可能仿效美國股市的成熟做法,建立集體訴訟和舉證責任在辯方的制度;只有在公正和共贏的理性規則上,我們才能防止少數人在股市上利用特權肆意剝奪多數人,從而使我國資本市場擺脫大漲大跌的惡性循環,得到長期、科學、健康發展。 新華社記者 陳玉明 看點之一: 金融期貨和期權首現“新規” 《期貨交易管理條例》擴大了適用范圍,首次從原來的只適用于商品期貨擴大到適用于“商品和金融的期貨和期權合約交易”。 “條例適用范圍的擴大將金融期貨以及期權交易納入條例管理范圍,為股指期貨的推出奠定法律基礎,同時也為我國推出國債期貨、外匯期貨等其他衍生品拓展空間。”中信證券金融工程組專家于新力指出。 看點之二: 明確期貨公司為“金融企業” 《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三章進一步明確期貨公司作為金融企業的定位。這是我國首次從法律層面定位期貨公司。中信證券金融工程組專家嚴高劍認為,在某種意義上,這是提高了期貨公司準入門檻,更加強調期貨公司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制度,加強了對期貨公司的監督和管理。 看點之三: 券商基金和銀行可參與交易 相對于“暫行條例”,新條例刪除了“金融機構不得從事期貨交易”禁止性規定。也就是說,未來金融期貨推出后,券商、基金公司和銀行是可以參與交易的。據中信證券金融工程專家胡浩指出,為適應金融期貨交易結算的特點,新條例增加了期貨交易可實行現金交割的規定。 看點之四: 多管齊下強化風險控制與管理 一是引入分級結算制度。規定實行會員分級結算制度的期貨交易所,應向結算會員收取結算擔保金。二是設立期貨投資者保障基金,建立投資者利益補償機制。三是建立期貨保證金安全存管監控制度。四是實施以凈資本為核心的期貨公司財務監管指標體系。 新華社記者 黃庭鈞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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