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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保薦機構簽署業務誠信自律公約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0日 08:22 全景網絡-證券時報
證券時報記者 張 霞 本報訊 日前,14家在浙江從事輔導保薦業務的保薦機構共同簽署了《浙江發行上市保薦業務誠信自律公約》。各保薦機構一致表示,將嚴格遵守公約條款,共同維護良好的市場環境,樹立優良的行業形象,抓住資本市場難得的發展機遇,實現浙江資本市場和保薦機構的共同發展。 該自律公約由浙江上市公司協會發起簽署,公約針對浙江資本市場的現狀和特點,在保護投資者利益、維護市場秩序等多個方面對保薦機構進行自律規范,提倡自覺杜絕不誠信和不負責任的行為,公平競爭,誠實信用地開展業務活動,不斷提高執業水平和服務質量,做到對投資者負責,對浙江的企業、地方政府和監管部門負責。 浙江證監局表示,將進一步發揮浙江上市公司協會的作用,以行業自律為輔助手段,繼續強化對保薦機構的監管,督促保薦機構提高輔導保薦工作質量,共同為浙江資本市場的發展服務。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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