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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證所上市公司部負責人談今年監管工作重點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30日 13:48 全景網絡-證券時報
聯動監管防止操縱 ———上證所上市公司部負責人談今年監管工作重點 證券時報記者 李玉亭 在股權分置改革完成后,上市公司大股東的利益呈現顯性化。在此情況下,與上市公司重大信息事件相聯系的內幕交易和市場操縱行為不僅嚴重損害了中小投資者權益,破壞了市場的正常游戲規則,而且加劇了股價的異常波動。對此,上證所上市公司部有關負責人日前表示,加強股價異動與信息披露聯動監管是現階段交易所上市公司監管方面的重點工作。 上交所相關負責人表示,在做好信息披露審核工作的同時,交易所上市公司監管人員每日均會關注所負責公司股價的變化;一旦出現異動,監管人員即會致電公司董秘,詢問并提醒公司關注是否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必要時(特別是媒體出現并購重組等傳聞時)要求公司致函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并取得其書面回函后公告說明有關情況;若公司無法及時取得控股股東回函或并購重組等重大事件細節尚不明朗,交易所會要求公司以重大事項未公告為由申請股票停牌,直至公告之日復牌。 此外,交易所監管人員每日會進行主要財經媒體的信息搜索,如有公司未曾以公告形式公開的信息出現,交易所將判斷其是否屬于股價敏感性信息,并結合前期公司股價是否異動等情況,來決定是否以媒體報道需澄清為由對公司實施緊急停牌,以保證信息的對稱性和公平性。對于少數被交易所停牌后仍拒不披露有關重大信息的公司,為保證流通股股東利益不受損害,交易所將按照上市規則的規定,以交易所公告形式向市場披露有關情況,并對公司股票強制復牌。 根據我國現行的相關法律法規,證券交易所最多對上市公司進行信息披露譴責,或對股價異常波動進行停牌,而對證券市場違規行為的監管稽查職責主要集中于中國證監會。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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