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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信上市暴漲 厲氏家族財富劇增4.36億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30日 09:04 重慶商報
厲以寧 商報圖形 蘇小鷗 制 厲以寧之子厲偉夫婦所控制公司投入僅0.17億元,財富增值超40倍 前日,國內最大的SVC(高壓無功補償裝置)設計制造商——榮信股份(002123)正式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正是經濟學家厲以寧之子厲偉、厲偉之妻崔京濤及其一致行動人左強。根據首日51.9元/股的收盤價,公司總市值達33.2億元,厲偉夫婦擁有的市值也達到4.36億元。 而從1999年來,便一直有輿論質疑厲氏家族“圈錢”,稱其依靠權力和不對稱資訊暴富。先有人化名史實明在網上發帖舉報厲以寧家族暴富和涉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引起業界廣泛關注。后有全國人大代表洪可柱在2007年全國“兩會”上公開批評包括厲以寧在內的四大經濟學家股市圈錢,把這一風波推至巔峰。 暴富 短短7年凈賺6.7億元 事實上,榮信股份的實際控制人為厲偉、崔京濤夫妻二人和左強。 厲偉夫婦通過其控制的深港產學研和深圳延寧持有公司股份,其中崔京濤持有深港產學研62%的股份和深圳延寧70%的股份,厲偉夫婦間接持有榮信股份的股權約為13.13%。 根據首日51.9元/股的收盤價,榮信公司總市值達33.2億元,厲偉夫婦控制下的深港產學研、深圳延寧的市值已達6.9億元。相關數據顯示,深港產學研和深圳延寧持有榮信股份的1331.8萬原始股所支付代價僅為約0.17億元,目前已凈賺約6.7億元,財富增值超過40倍。而這距2000年深港產學研進入榮信不過7年時間。 質疑 人大代表炮轟厲以寧斂財 1999年,網上突現《有關厲以寧家族暴富的內幕》一文。該文作者史實明列舉了厲以寧家庭成員的工作履歷,按時間先后順序披露了厲以寧之子厲偉“耐人尋味”的工作時間表,列示了厲偉及其夫人崔京濤投資參股的公司。 此后,經香港某雜志、新華社《?望東方周刊》的報道以及韓德強發表公開批評厲以寧經濟學觀點的文章。 今年“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中建三局局長洪可柱痛批厲以寧,質疑他所擔任過的公職同其家族“暴富”之間是否有嚴重的利益勾聯。洪可柱表示,厲以寧家族已擁有上億資產,投資控股參股的企業達二十多家,斂財速度超過任何壟斷企業。 回應 厲以寧:有證據,你去告我吧 針對洪可柱質疑,厲以寧始終拒絕做出解釋和澄清,只輕飄飄地回應一句:“有證據,你去告我吧。”并表示經濟學家不必建立親友回避制度。而對于厲以寧曾任證監會首屆股票發行審核委員會委員一事,厲偉表示自己并未從父親那里得到幫助。 今年初,厲以寧和厲偉在媒體上進行回應,并公布了香港高等法院對轉載“厲以寧家族暴富”內容的誹謗裁定,以及報道此事的國內《瞭望東方周刊》的公開致歉聲明。 探秘 低價入主 厲偉夫婦四步掌控榮信 榮信股份前身為1998年11月19日成立的鞍山榮信電力電子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為870萬元,鞍山市電子電力公司(下稱“鞍山電子”)與遼寧科發分別出資670萬元、200萬元,各持股77.01%、22.99%。 第一步 第一次增資擴股 據相關媒體報道,深圳市深港產學研創業投資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9月4日,注冊資本為1.5億元。2000年榮信有限公司進行增資,深港產學研出資420萬元,以新股東的身份進入,出資比例為16.15%。 第二步 深圳延寧入股榮信 2003年,公司進行了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后的第一次增資擴股,深港產學研的持股數量達到873.9萬股,比例達25.55%;此次還新增崔京濤控股70%的深圳延寧為股東,持股比例為5.26%。至此崔京濤控股的深港產學研和深圳延寧事實上成為公司的第一大股東。 第三步 4折低價控股榮信 2005年11月,榮信股份決定進行第三次增資擴股,總股本達到4800萬股,深港產學研、左強分別出資460萬元、600萬元按每股1元價格認購,而至2004年末、2005年末,榮信股份每股凈資產分別已達到1.83元、2.32元,認股價格明顯低于每股凈資產。厲偉夫婦旗下的深港產學研、左強僅以凈資產四成的價格就分別獲得了榮信股份460萬股、600萬股的股權,并分別將持股比例推高至24%、20.27%,成為榮信股份第一、第二大股東。 第四步 國有股退出榮信IPO獲批 隨著以深港產學研、左強為主的民營資本逐漸掌控榮信股份,國有資本卻逐步退出公司。2006年6月、8月,鞍山電子、遼寧科發所持有的榮信股份股權分別被北京天成天信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自然人張新華拍走,轉讓價分別折合每股約1.72元、2.80元。深港產學研、深圳延寧分別持有1151.80萬股,180萬股,持股比例分別為24%、3.75%。 2007年2月2日,榮信股份首發申請獲得證監會發審委審核通過,并以18.90元/股公開發行。 對話 厲偉:史實明是挾嫌報復 近日,記者就舉報者史實明提出的主要問題,采訪了厲偉。厲偉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稱,史實明為自己公司一員工,因其違反公司紀律而被除名,故懷恨在心、橫造事端。 記者:史實明在《厲以寧家族暴富的內幕》中質問:1997年3月,厲偉及其家人在延寧公司的巨額出資和擁有的巨額資產是來自個人的合法收入、自籌資金還是親友資助?或是非法所得?1997年以來,延寧公司資產快速增值,是由于厲偉等人經營有方?有高人指點?還是尋租的“碩果”?你如何看待這些質疑? 厲偉:君子愛財,取之有道。這是我從商二十多年一直遵循的原則。但個人的財產及其來源屬于公民個人隱私,除非法律規定強制要求披露,公民沒有向外界披露個人隱私的義務,也敬請尊重我的公民權利。 記者:史實明說,厲以寧及其夫人對其子擁有的巨額資產是一無所知還是略有所聞?或是知情不報?聯系其近年來的一些奇談怪論,是否可以品出另一番意味? 厲偉:成年人只有贍養父母的義務,沒有向父母披露自己資產和負債的義務。 記者:史實明說:作為中共黨員和全國人大常委的厲以寧及其夫人,在申報財產和子女情況等問題上是否執行了中央的有關規定?是陽奉陰違還是明知故犯? 厲偉:厲以寧曾經是全國人大常委,他是一個經濟學教授和社會公眾人物。迄今為止,沒有法律要求中共黨員和全國人大常委及其配偶申報財產和子女情況,也沒有規定要求社會公眾人物申報財產和子女情況。 人物 厲以寧:系全國政協常委、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名譽院長,此前曾任原全國人大常委、財經委員會副主任、證券法起草小組組長,并于1993年至~1994年間擔任中國證監會首屆股票發行審核委員會委員。每日經濟新聞、21世紀經濟報道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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