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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專項治理定規 不過關不受理股權激勵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9日 07:34 證券日報
本報記者 侯捷寧 為提高上市公司質量,中國證監會日前向全體上市公司下發了《關于開展“加強上市公司治理專項活動”有關問題的通知》。 通知明確,加強上市公司治理專項活動分為自查、公眾評議、整改提高三個階段,要求上市公司認真查找本公司治理結構方面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投資者和社會公眾對各公司的治理情況和整改計劃進行分析評議,證監局對上市公司治理情況進行全面檢查,證監局和證券交易所根據日常監管情況、公司自查情況、檢查情況和社會公眾評議情況對各上市公司的治理狀況進行綜合評價。通知要求,上市公司應在10月底前完成全部3個階段的工作。 中國證監會對此次專項活動制訂了多項監管措施,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作為股權激勵和其他審批事項的前提條件或重點關注事項,例如,對于治理結構存在嚴重缺陷以及對存在問題拒不整改的上市公司,中國證監會將不受理其股權激勵申報材料;對于治理結構存在問題的上市公司以及嚴重影響上市公司獨立性、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中國證監會將對其再融資、股權轉讓、并購重組等行為進行重點關注。 通知稱,加強上市公司治理專項活動的總體目標是:上市公司獨立性顯著增強,日常運作的規范程度明顯改善,透明度明顯提高,投資者和社會公眾對上市公司的治理水平廣泛認同。 據了解,此次活動是中國證監會在股權分置改革和清理控股股東違規占用上市公司資金工作后的又一項重要的專項工作。股權分置改革和清理控股股東違規占用上市公司資金工作解決了多年來影響上市公司健康發展的巨大障礙,為上市公司完善治理結構、進一步提高質量奠定了基礎。 但是,上市公司治理結構中依然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薄弱環節,公司治理“形似而神不至”的問題仍然存在,距離真正意義上的現代企業制度還有很大的差距,在一定程度上對資本市場基礎性制度建設造成了影響。因此,加強上市公司治理專項活動則是在這樣的形勢和條件下中國證監會開展的加強資本市場基礎性制度建設的重點工作,是促進上市規范運作,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重要舉措,也是固本強基,促進資本市場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舉措。 資料鏈接: 上市公司治理改革的五個成果 近年來,中國證監會在推動上市公司治理改革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上市公司自身也采取了多種措施改進治理結構,公司治理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主要表現在: 一是公司治理框架基本確立。2002年1月,中國證監會與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現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聯合頒布了《上市公司治理準則》,確立了上市公司治理結構的基本框架和原則,上市公司成為公司治理改革的先行者和排頭兵。標志著中國的公司治理已經被納入規范化的發展軌道。 二是獨立董事制度開始發揮作用。獨立董事在公司的績效評價、關聯交易、并購重組等重大事項方面總體上能夠進行比較客觀公正的判斷,使董事會的獨立決策能力有所增強,強化董事會的制約機制,減輕了“一股獨大“和 “內部人控制”帶來的問題。 三是社會公眾股股東增強了話語權。中國證監會發布了《關于加強社會公眾股股東權益保護的若干規定》及有關配套文件,通過引導上市公司建立網絡投票等制度,增加了社會公眾股股東參與公司決策的渠道,保障其有效行使對公司重大事項的表決權利。 四是股權分置改革和清理控股股東違規占用上市公司資金工作推進了上市公司治理的改善。股權分置改革解決了上市公司“同股不同權”的歷史遺留問題,為上市公司流通股東和非流通股東構建了共同的利益基礎。清理控股股東違規占用上市公司資金工作糾正了一部分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資金問題的控股股東的違法違規行為,起到了正本清源的作用,使公司完善決策程序、規范股東行為、提高誠信意識具備了良好前提。同時,一些上市公司結合股改實施股權重組和資產重組,使公司治理結構得到實質性的改善。 五是上市公司增強回報意識,實施積極的利潤分配辦法。隨著政策引導和制度約束的深化,以及上市公司逐漸熟悉資本市場的運行規則,公司回報意識不斷增強,現金分紅的金額出現了大幅提升,使投資者分享了經濟增長和上市公司發展的成果。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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