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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類公司上市取消境外審計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9日 07:25 京華時報
本報訊 (記者 敖曉波) 中國證監會昨天下發《關于不再實施特定上市公司特殊審計要求的通知》,即日起取消特定上市公司實施特殊審計的規則,同時還廢止了25項(條)涉及金融類公司境內外審計差異的相關規則。 在此之前,金融類公司上市之前必須同時由境外和境內會計師進行雙重審計。根據證監會發布的最新通知,這一規則將從即日起取消。至此,這一在中國資本市場已經實施了多年,并且在推出之時就備受爭議的“補充審計規則”終于“壽終正寢”。 證監會表示,2006年財政部頒布了新的企業會計準則、審計準則體系,并已于2007年1月1日開始執行。新會計、審計準則同國際會計、審計準則實現了實質性趨同。鑒于我國會計和審計制度的調整,此前實施的金融類上市公司在法定審計之外須聘請國際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以及一次發行量超過3億(含3億)股以上的公司進行補充審計的相關規定都將不再執行。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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