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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證課題建議完善聯合監管機制 遏制內幕交易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6日 07:03 全景網絡-證券時報
上證聯合研究計劃課題建議完善聯合監管機制遏制內幕交易 證券時報記者 黃婷 本報訊 最新一期上證聯合研究計劃課題《全流通背景下證券市場內幕操縱行為與甄別研究》在實證研究基礎上得出結論,由于中國證券市場信息透明度不高、市場制度不完備,以及反操縱司法程序難以執行等原因,在實現全流通后,內幕交易問題將尤為突出。為了盡可能將內幕交易遏制在初始階段,需要開發與建立甄別內部信息操縱的技術操作系統,同時完善并強化證券聯合監管機制,通過合理的合作機制和工作流程,加大證券監管稽查力度。 研究結果顯示,在存在利好消息包括并購重組、業績預盈與預增及高送轉的情況下,內幕交易概率與公司治理、股價的波動性存在正相關,但與公司資產規模之間存在負相關關系。由于規模越大的公司,越容易被市場關注,相關的私人信息越容易被挖掘和傳播,所以內幕交易發生概率越小,反之則亦然。在存在利空消息包括公司預虧與信息披露違規處罰的情況下,內幕交易概率值與流動性指標存在負相關關系,即流動性越差,發生內幕交易的概率越高;與主營利潤年均增長率也有著負相關關系,業績預虧等信息提前被部分交易者獲知,內幕交易發生的概率也會很高的。而在上述兩種情況下,大股東持股比例越高都越容易發生內幕交易行為。 報告認為,在新興市場上,內幕交易和市場操縱行為一般是與上市公司重大信息事件相聯系的,因此市場操縱行為表現為內幕操縱行為。在股權分置改革完成后,上市公司大股東的利益呈現顯性化,上市公司購并活動更加活躍,并購方式、支付手段、并購主體的多樣性將成為全流通背景下上市公司行為的突出特征,這都需要切實維護和保障中小股東的信息獲知公平權利。因此,針對全流通下上市公司及相關主體的行為變化,監管機構應更加關注上市公司在融資、并購重組、業績預告、分紅送轉等重大事件上的公司行為是否規范,同時需要強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行為,減少市場信息非對稱性,切實保護外部投資者的權益。 報告建議,一方面需要從技術上構建內幕操縱的動態監管體系,對內幕交易和市場操縱行為進行有效、及時甄別,及時發現并防止內幕操縱事件;另一方面鑒于內幕信息操縱主要來源于金融市場微觀結構的證據,這些證據獲得主要依靠證券交易所的動態監測,但根據我國現行的相關法律法規,證券交易所最多對上市公司進行信息披露譴責,或對股價異常波動進行停牌,對市場違規行為的監管稽查職責主要集中于證監會,因此,報告建議在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司法部門、證券登記結算公司之間完善并強化證券聯合監管機制,通過合理的合作機制和工作流程,加大證券監管稽查力度,聯合防范和打擊證券市場內幕操縱行為。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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