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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兌權證或在股指期貨后推出 可能試點銀行股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5日 02:41 東方早報
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多次表態正研究備兌權證后,備兌權證的發行準備工作終于開始正式啟動。上海某創新試點券商相關人士昨日向早報記者表示,上周末上海證券交易所召集部分創新券商,就《證券公司發行備兌權證方案(討論稿)》進行研討。這也是該討論稿首次浮出水面。證券業人士預期,備兌權證發行時間可能在股指期貨推出之后,而權重最大的銀行股板塊有望首試。 發行主體僅限創新券商 據了解,《證券公司發行備兌權證方案(討論稿)》指出,申請上市的權證,其標的證券為股票的,標的股票在權證申請上市之日應符合以下條件:最近20個交易日流通股份市值不低于30億元;最近6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累計換手率在25%以上;流通股股本不低于3億股;上證所規定的其他條件。標的證券為其他證券的,其資格條件另行規定。另外,如標的股票流通股股本高于20億股,可不受上述前兩條限制。 與現在只有創新試點券商可以創設股改權證保持一致,討論稿明確,發行資格僅限創新類券商。符合條件的券商,方可申請發行備兌權證,條件包括:取得中國證券業協會創新活動試點資格;公司最近一期財務報告未被出具保留意見、否定意見或被拒絕出具意見;未發現有涉嫌重大違規或存在重大風險隱患的事項;制定切實可行的權證業務風險管理策略,擁有足夠數量的相關專業人員,完成相關技術準備。 早在2005年8月,第一只股改權證———寶鋼權證上市后,就已有多家創新試點券商提出了備兌權證的方案,并上報給監管層,其中包括國泰君安、國信證券、中信證券及東方證券等多家創新試點券商。 與作為股權分置改革配套措施的股改權證不同,備兌權證由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發行,而股改權證由上市公司發行。 初期特設創設權證機制 備兌權證在中國香港等較發達的資本市場,已是一種常用的投資工具。不過,與成熟國家不同的是,此次討論稿表示,源于股改權證的創設機制將繼續延用。《證券公司發行備兌權證方案(討論稿)》規定,具有權證發行資格的證券公司可按照相關規定,并經發行人同意創設權證。某創新券商參與備兌權證方案設計的相關人士表示,這可能是為了降低權證被炒作的可能。 同時,在試點初期,由于不是所有創新券商都可以獲批發行備兌權證,未獲批準的創新券商也可以通過創設權證參與,“這也是扶持創新券商的一種做法。”上述人士稱。 銀行股試點可能性大 上述人士指出,就討論稿提出的標的 上證所副總經理劉嘯東日前曾表示,該所目前正在積極研究大盤股的備兌權證產品,希望能于近期推出。 不可能很快推出 雖然大多數創新試點券商正厲兵秣馬,早已做好發行備兌權證的準備。但是一位證券業人士表示,上述討論稿在征求意見后,還需要 據其了解,監管層現在的工作重點在于股指期貨產品,“備兌權證發行的時間可能在股指期貨推出之后。”上述證券業人士預期。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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