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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家未清欠公司負責人將被追究法律責任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8日 07:35 中國證券報
本報記者 夏麗華 北京報道 2005年10月19日,國務院批轉證監會《關于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意見》,明確提出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務必在2006年底前償還所占用的上市公司資金。一年多以來,在各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上市公司清欠工作取得了顯著的成果。日前,中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就上市公司清欠工作發表了如下談話。 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違規占用上市公司的資金,是對上市公司法人財產權的侵犯,是嚴重損害上市公司和廣大中小股東權益的違法行為,是上市公司健康發展的巨大障礙。2006年初,證監會按照國務院批轉的《關于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意見》的要求,做出了“落實責任,嚴格執法,群策群力,深入開展清欠攻堅戰”的具體部署,經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的共同努力,2006年的清欠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 截至2006年12月31日,共有380家上市公司完成了清欠工作,清欠總額336億元;此外,還有19家上市公司已完成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以資抵債、以股抵債議案的程序,預計將在近期完成清欠工作,涉及占用額合計54億元。已完成和處于清欠程序中的公司共計399家,涉及占用總額390億元,分別較2005年底下降93%和84%。2006年底,未能解決資金被違規占用問題的上市公司還有17家,涉及占用額92億元,其中,三九醫藥占用額達37億元,占未清欠額的40%。對這17家公司,中國證監會已經立案稽查,并將相關涉嫌犯罪的問題移送公安機關。 近年來,證監會聯合有關部門,在各級政府和各有關部門的支持下,加大對控股股東侵占上市公司資金行為的治理力度。2005年6月,證監會下發《關于集中解決上市公司資金被占用和違規擔保問題的通知》,要求上市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出切實可行的清欠措施和清欠進度,力爭兩年內清理非經營性占用資金工作取得明顯成效;2005年8月,鄭州煤電股份有限公司將股權分置改革和以股抵債相結合,探索了新的清欠方式并獲得了市場的認可;2006年5月,證監會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快推進清欠工作的通知》,明確上市公司董事會對清欠工作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公司董事會要建立對大股東所持股份“占用即凍結”的機制,堅決遏制“前清后欠”問題的產生;2006年6月28日,《刑法修正案(六)》頒布實施,明確了對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刑罰標準,加大了對侵占的刑事打擊力度;國務院領導對上市公司清欠工作極為重視,指示各有關方面積極配合,抓緊解決清欠問題,以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質量。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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