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
證監會:全面分析參與股指期貨的要求和風險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5日 07:03 全景網絡-證券時報
證券時報記者 于 揚 本報訊 中國證監會昨日在其網站發布《致股指期貨投資者的一封信》。通過該信,證監會表示,真誠希望廣大投資者,通過幾大證券期貨媒體和相關投資者教育活動掌握股指期貨知識,全面分析參與股指期貨的要求和風險。 在信中,證監會表示,2006年9月8日,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正式成立。待相關準備工作完成后,股指期貨交易將正式開展。為保證股指期貨的順利推出和平穩運行,幫助廣大投資者全面了解股指期貨,樹立正確的投資理念,提高參與股指期貨的風險意識,由中國證監會倡導和推動,中國期貨業協會和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具體組織和落實的股指期貨投資者教育工作已經全面展開。 同時,中國期貨業協會和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已在各自網站收集整理了股指期貨和此次投資者教育工作的相關內容,廣大投資者可以隨時訪問協會和中金所的網站,學習股指期貨知識,及時了解股指期貨籌備工作的最新動態和投資者教育工作的進展情況。 在這封信中,證監會還表示,繼股指期貨投資者教育全國巡回宣講活動于去年12月啟動之后,下一步,股指期貨投資者教育的其他活動也將于近期逐步推出。同時,《證券時報》、《期貨日報》等幾大證券期貨報刊已經推出了介紹股指期貨及仿真交易情況的欄目,向廣大投資者普及股指期貨的基本知識,比較股指期貨和股票現貨的差異,解讀股指期貨的相關規則,揭示股指期貨的投資風險。 股指期貨 股指期貨是一類以股票指數為標的、到期以現金交割的期貨。 股指期貨的全稱是股票價格指數期貨,也可稱為股價指數期貨、期指,是指以股價指數為標的物的標準化期貨合約,雙方約定在未來的某個特定日期,可以按照事先確定的股價指數的大小,進行標的指數的買賣。作為期貨交易的一種類型,股指期貨交易與普通商品期貨交易具有基本相同的特征和流程。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