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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重點打擊非法證券業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 11:42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綜合新華社電

  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副局長高峰28日說,今年1月至11月,全國公安機關共破獲涉眾型經濟犯罪案件5.8萬起,挽回經濟損失156.9億元,較去年同期分別上升6%和74.3%。

  其中,破獲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件535起,挽回經濟損失8.68億元;破獲集資詐騙案件741起,挽回經濟損失1.85億元。

  高峰說,涉眾型經濟犯罪,主要包括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傳銷、非法銷售未上市公司股票等犯罪活動。另外,在證券犯罪、合同詐騙犯罪、假幣犯罪、農村經濟犯罪活動中,也有類似涉眾因素存在。

  高峰說,從公安機關偵辦案件的情況來看,近年來,涉眾型經濟犯罪主要呈現出四大特點。

  金額巨大,涉及面廣。在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和集資詐騙案件方面,今年1月至11月份共立案1494起,涉案金額281億元人民幣,占同期全部經濟犯罪涉案金額的28.8%。

  涉眾型經濟犯罪的涉及范圍不斷擴大。山東公安機關偵破的“蝶貝蕾”傳銷案,共涉及全國16個省、區、市,涉案人員50余萬名。

  虛假許諾、高利回報;不法分子為吸引更多的群眾,往往許諾投資者高額回報,有些回報率甚至高達120%。

  合法掩護、編織光環等四大特點。為給犯罪活動披上合法外衣,不法分子往往成立公司,辦理完備的工商執照、稅務登記等手續,以實際經營活動掩蓋其非法目的。

  高峰說,針對涉眾型經濟犯罪高發的態勢,公安機關采取有效措施嚴厲打擊涉眾型經濟犯罪。公安機關部署開展了打擊傳銷的“魯劍行動”、打擊非法經營證券業務集中行動等一系列專項行動和集中行動,沉重打擊了不法分子的囂張氣焰。

  公安機關還認真研究分析涉眾型經濟犯罪的規律特點,將非法吸存、集資詐騙、傳銷、銷售未上市公司

股票等涉眾型經濟犯罪活動作為工作重點,認真分析研判其手法、特點、原因和發展趨勢等,著力提高對涉眾型經濟犯罪的主動發現和主動進攻能力。

  同時,他也表現,要警惕不法分子以“證券投資咨詢公司”“產權經紀公司”等為名,推銷所謂即將在境內外證券市場上市的股票;要警惕不法分子利用互聯網從事非法境外外匯保證金交易的行為,組織介紹或參與行為均屬非法;要警惕不法分子大肆宣傳的所謂“快速致富”“高回報,零風險”,提防

理財投資陷阱。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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