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滬深兩交易所通知明年4月30日前完成年報披露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 06:50 四川新聞網-成都日報

  四川新聞網-成都日報訊:

  (記者 劉泰山) 年關已近,上市公司2006年年報披露工作也將拉開帷幕。滬深兩交易所今日分別發出有關通知,對上市公司2006年年報披露工作做出詳細部署。由于從2007年1月1日開始,上市公司將率先執行新會計準則,因此通知特別要求年報中要詳細披露新準則對上市公司所產生的影響。

  按照兩交易所的部署,上市公司應當在2007年4月30日前完成06年年報的披露工作。如果上市公司預計不能按期披露年報,應在2007年4月15日前提交書面說明,并公布未能如期披露的原因和延遲披露的最后期限。交易所將自2007年5月1日起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實施停牌,直至其披露年報后復牌,并對公司及相關人員予以公開譴責。2007年1月1日至4月30日期間新上市的公司,如在上市公告書中未披露2006年年度業績情況的,也應當于2007年4月30日前披露2006年年度報告。

  為避免年報披露時間過于集中,上證所將每日最多安排50家公司,深交所每日最多安排25家主板公司披露年報,中小板公司將按深交所預約統籌安排時間進行披露。

  由于從2007年1月1日起,上市公司就將執行新會計準則,因此通知特別要求上市公司要結合新準則的規定及自身業務特點,在年報中詳細分析并披露執行新企業會計準則后公司可能發生的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及其對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同時年報中還要以列表形式披露2006年期末與2007年期初所有者權益(或股東權益)重大差異的調節過程和

會計師事務所的審閱意見。

  對于仍存在大股東及關聯方占款的上市公司,不但需要在年報中披露報告期初和期末占款余額、2006年清欠進展情況等,還要說明清欠沒有完成的原因和已采取的措施,并提出明確的責任追究方案。此外,除了在年報中披露清欠情況外,上市公司還要在兩交易所網站上披露該專項說明。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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