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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要求杜絕突擊調控利潤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 09:20 上海青年報
新華社電(記者 夏麗華)新的企業會計準則將自明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圍內率先實施,證監會日前下發《關于做好與新會計準則相關財務會計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明確要求上市公司在按照現行會計準則編制和披露2006年年報的同時,必須在相關章節列出新會計準則的影響,并制定了針對性的措施,杜絕上市公司利用準則變更突擊調控2006年利潤。 《通知》規定,上市公司應結合新會計準則的規定及自身業務特點,在2006年報的“管理層討論與分析”部分,詳細分析并披露執行新會計準則后可能發生的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及其對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同時,還應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38號—首次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相關要求,在年報的“補充資料”部分以列表形式披露重大差異的調節過程。 對于市場關心的執行新會計準則對再融資和首次公開發行(即IPO)的影響,《通知》也作了明確規定。2007年申請再融資公司的募集說明書中,近三年財務報表按現行會計準則編制和披露。擬IPO的公司在明年1月1日之后刊登招股意向書的,原則上應當采用新會計準則作為申報財務報表的編制基礎;其中,在3月31日前刊登招股意向書的,可以按現行會計準則編制申報財務報表。 上市公司2006年度應按照現行會計準則的要求充分計提相關資產減值準備。上市公司不得在2006年底前突擊轉回長期資產的減值準備。不得利用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的機會“一次虧足”,或在前期巨額計提后大額轉回,隨意調節利潤;也不得隨意變更計提方法等。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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