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嚴禁突擊轉回減值準備 隨意調節利潤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 06:54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為了防止上市公司隨意調節利潤,《通知》要求上市公司嚴格履行資產減值準備計提和轉回的決策程序。 □本報記者 何軍 初一 敬飛 《通知》規定,上市公司應建立、健全資產減值準備相關的內部控制制度,形成科學合理的決策程序。上市公司2006年度應按照現行會計準則的要求充分計提相關資產減值準備。對于2006年的大額資產減值準備轉回,公司管理層應向董事會提供充分表明轉回的合理性和資產價值恢復的證據,董事會應就此進行審議并形成決議。如無充分證據表明原計提減值準備的合理性,應按前期差錯更正的原則進行會計處理。 在過去很多年里,減值沖回一直是某些上市公司熱衷的秘密游戲。常見操作手法有兩種:其一,在今年大額計提資產減值準備(使得今年大幅虧損),明年沖回,從而做出明年扭虧為盈的財務報表,避免退市;其二,選擇某一年超大額計提,其后幾年緩慢沖回,制造業績小幅穩定攀升的財報,操縱利潤。 在現行企業會計準則下,上述兩種沖回手段都是被默許的。但關于資產減值的新準則則明確規定,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減值損失,一經確認,不得沖回。該規定封死了減值沖回這一上市公司操縱利潤的通道。 《通知》指出,在新會計準則實施后,上市公司應密切關注其長期資產是否存在減值跡象,并根據有關規定對存在減值跡象的資產進行減值測試。上市公司2007年及以后年度出現重大資產處置,導致計提的資產減值準備在短期內大額轉出的,應提出充分證據證明原減值準備計提的合理性,否則按前期差錯更正的原則進行處理。 《通知》強調,上市公司不得在2006年底前突擊轉回長期資產的減值準備。不得利用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的機會“一次虧足”,或在前期巨額計提后大額轉回,隨意調節利潤;也不得隨意變更計提方法。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發表評論 】
|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